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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畢業之前,我在教會中目睹過以下怪現狀:
我可以繼續說下去。我可以談論那些尷尬的小品,駱駝走過會場過道的情景,關於電影的系列講道,唱國歌,戴白手套的手鈴演奏團,或是表演性舞蹈——旋轉舞者,等等。
我在教會中目睹過這一切怪現狀。你知道嗎?確切地說,它們對我來說都不奇怪。一切都像日出一樣平常,像黃油刀一樣普通。
直到它不再平常。
那是 2013 年 1 月。由於神一系列奇怪而搞笑的安排,我最終來到了狄馬可(Mark Dever)的後院。換言之,我開始在國會山浸信會實習,之前從未參加過國會山浸信會的聚會,甚至和它類似的教會也沒去過。通過我在大學裡聽到的講道,我成爲了改革宗或加爾文主義者之類的人,但我對教會是什麼基本上沒有概念。
儘管如此,我還是拖著腳步走進了這個吃豆人形狀的禮拜堂,坐在我妻子旁邊。我們當時 23 歲,剛剛結婚。
以下是當天上午禮拜的綱要。可以試試一口氣大聲讀出來:
不,不。不要略過這個列表。請認真地把它從頭讀到尾。它就像芝士蛋糕工廠的菜單。除了洗禮,它什麼都有。
這場聚會持續了殘酷而又不尋常的兩個半小時,結束的時候我感到精疲力竭、憔悴不堪,但也有一點欣喜若狂。我也因我的夢幻橄欖球隊而坐立不安。不管怎麼說,下午 1 點的 NFL(譯註:美國橄欖球大聯盟)比賽就要開始了!
實習生在聚會結束之後還有一項任務:站在出口處送人們離開。我站在那裡,睜大眼睛,精神煥發。我一個個地和人握手並回應他們的微笑。「感謝你的到來,」我說。但我想說點別的:「這個地方瘋了嗎?你瘋了嗎?我瘋了嗎?」
23 年來,我生命中每個週日都會去教會。但我從未見過像 2013 年的第一個主日這樣的事情。它很奇怪。
直到它對我不再奇怪。
接下來的五個月就像旋風一樣。起初,我對這種經歷感到又好奇、又困惑,又著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我開始參加主日計劃會議並聽到每個——是的,每個——決議背後的考量時,我開始理解一些事情了。我還是有很多好奇——什麼是「掌權者」?我們真的需要那麼多單獨的禱告嗎?馬可真的需要講那麼長時間道嗎?但當我結束在國會山的實習時,我的困惑基本上消失了,整個事情也變得明朗起來。
我的朋友撒姆·艾瑪迪(Sam Emadi)在這一期期刊上寫了一篇文章,名叫《不要做奇怪的事》。挺好。你們應該讀這篇文章。他談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用啤酒給人施洗。本文的目的是從相反的角度提出同樣的觀點。我想鼓勵你們去做奇怪的事。對大多數去教會的普通人來說沒有多大意義的事情,對不認識耶穌且從未思考過神的人來說不會馬上產生意義的事情,慕道友不會敏感的事情。
我不是爲了奇怪而鼓勵奇怪。我可不是在稱讚那些神祕、高深、以及,藉用安迪·杜弗雷(Andy Dufresne)的話說,「遲鈍」的教會。我只是鼓勵你,確保每次聚會的核心目標都是進行有序的教誨和明白的教導,引導聖徒們敬拜他們所愛慕的神。這也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 14 章中的核心目標。
有些人可能會說,這種強調弱化了傳福音。實際上恰恰相反。基督徒的聚會留給不信之人的首要印象不應該是「哇,我在你們中間真的很受歡迎,」而應該是「哇,神真在你們中間」(林前 14:20)。
而要實現這一點,我相信我們必須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我們必須大量地談論神。我們必須大量地向神說話。我們必須讓祂的道居首座,而不是邊緣。我們必須強調基督教與其他一切事物之間的明顯差異,即使我們也承認基督徒和其他所有被造的人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相似之處。
它必須像國會山浸信會那樣嗎?當然不是。它一定要兩個半小時嗎?絕不是。它必須歌唱「您是掌權者」、「來擁戴主爲王」和「不可言喻的崇高」嗎?當然要。(我只是在開玩笑。)
我曾聽馬可說過這樣的話,「在你們的聚會中多多禱告,這樣那些只是假裝愛耶穌的人就會感到無聊。」他察覺到了一些事情。但要說的不止如此。因爲雖然有些人會無聊得要死,但另一些人卻會首次聞到真正生命的味道(林後 2:16)。
譯:無聲弘揚;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Do Weird Stu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