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文章
文章
不要在青少年營會領主餐,也不要在約旦河受洗

編者注:本文摘自《教會事工》雜誌即將出版的「聖禮」專題。

設想這樣一個常見的場景:禮拜結束後,一位基督徒走近你,詢問她的門訓小組能否在每兩週一次的咖啡館聚會時一起領主餐。她的理由是:她常在教會舉行主餐的第一個主日服事兒童事工。你回答說:「洗禮和主餐屬於教會。」她馬上回應:「沒錯!我們都是『大寫的教會』(CHURCH,即無形教會——譯註)成員啊。」她的動機真誠,問題也很認真。但你或許直覺地認爲,這樣做似乎不太對。

但你能從聖經中解釋原因嗎?

我將在下文論證:聖禮屬於地方教會,因此它最恰當的施行場所只在地方教會中。我將先探討聖禮的本質及其在聖經中的教導,然後說明普世教會的定義及其在時空中的顯現。最後,我將思考由此聖禮觀衍生的若干實際應用,並作總結。

洗禮使信徒歸入群體

洗禮是每位信徒順服的表現。耶穌要求門徒受洗(太 28:19)。這是新信徒必須遵行的首要命令。保羅寫信時默認收信者皆已受洗(羅 6:3-4)。洗禮與成爲基督徒的關聯如此緊密,彼得與路加甚至可以互用這兩個概念(徒 2:38,彼前 3:21)。[1]

洗禮也是信仰公開宣告的途徑。[2] 聖經吩咐人要內心歸向基督(太 11:28),也要外在表明歸向基督(徒 2:38)。事實上,「外在彰顯內在」。[3] 換言之,成爲基督徒始終是個人的行動,卻從不是私人的事(參太 10:32–33)。耶穌要我們悔改、信靠,並接受水禮。祂不僅與我們的人性認同,更親自受洗,爲我們立下榜樣(太 3:13–17)。我們也應當效法主受洗。在新約中,洗禮是人認同基督、委身基督、並蒙基督分別出來的方式(參羅 6:1–4;林前 12:12–13;加 3:26–27;西 2:11–12)。宣認信仰、認同耶穌爲救主(加 3:26–27),[4] 立志跟隨祂爲主(彼前 3:21),[5] 並從世界中分別爲聖(羅6:1–4),[6] 除了洗禮別無他法。

因此,洗禮把一個信徒與其他信徒聯結在一起,成爲教會共同體。它表明這個信徒屬於基督的身體——教會。在洗禮中,地方教會確認並宣告這位門徒歸屬於基督,成爲祂的跟隨者。由此可見,洗禮不僅是個人的行動,也是教會的行動。[7] 通過洗禮,教會確認並承擔起監督信徒跟隨基督的責任。當洗禮施行時,教會實際上在宣告:「此人與我們一樣,屬於耶穌。」[8] 關鍵在於認識到,耶穌已將教會的宣告權與洗禮的執行緊密相連。《馬太福音》28:19 必須放在 16:13–20 與 18:15–20 的語境中理解。耶穌把祂在地上的代表權交託給一個獨特的群體——教會,並把教會運用「天國的鑰匙」的權柄與洗禮相連。[9] 因此,洗禮應在地方教會中施行,因爲這是耶穌爲祂聚集的子民所設立的。

主餐使眾人合而爲一

洗禮使信徒歸入群體,主餐則使眾人合而爲一。主耶穌在與門徒同守逾越節筵席時設立了這聖禮,並吩咐說:「你們要如此行,爲的是記念我」(路 22:14–20;參林前 11:23–25)。主餐是逾越節的應驗,正如影子指向實體。[10] 耶穌爲祂的子民流血,其意義遠超逾越節的羔羊。祂喝盡了神忿怒的杯,在十字架上受死,使我們得以存活。主餐正象徵著這救贖關係。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爲你們舍的」;「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路 22:19–20)。因此,主餐象徵著基督的寶血遮蓋祂的子民,也象徵祂在信徒之間所建立的合一之約。

主餐是教會通過吃餅喝杯,集體宣告我們共同信靠的、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使徒保羅正是這樣說的:「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爲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林前 10:17)。這是理解聖餐的關鍵經文。[11] 在主餐中,我們以彼此相愛、彼此肯定、彼此監督的心志,重新委身於基督和祂的教會。主餐使原本互不相識的人在基督裡成爲立約的家人。因此,當教會作爲教會聚集時,應當一同領受主餐(參林前 11:17、18、33–34)。事實上,保羅甚至指出,哥林多人因未等候全體會眾齊聚,就根本不能算是在領主餐(參林前 11:20)!由此可見,若無聚集的教會,就沒有主餐禮。

地方教會彰顯普世教會

普世教會包括所有蒙基督救贖之人——歷世歷代、遍及各地的全體基督徒。這意味著,普世教會是所有真實地方教會中重生信徒的總和。然而,在末日來臨之前,普世教會是不可見的,因爲它屬靈、無形。我們對普世教會的認識與經歷,都是通過地方教會的判斷而顯明的。換言之,地方教會使普世教會具象化。若地方教會運用耶穌所賜「天國鑰匙」的權柄,聖禮便成爲這權柄可見的彰顯。在聖禮中,普世教會通過地方教會顯明出來。聖禮確立並標記地方教會的教會身份,使其成爲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在時空中連接的紐帶。

地方教會是一群基督徒組成的群體,他們定期聚集,聆聽神話語的宣講,並通過洗禮和主餐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因此,從一個重要意義上說,必須藉著教會,我們才能真正認識誰是基督徒。基督徒的生命是以教會爲中心的,聖禮爲這生命賦予了形態與責任,使信徒在立約共同體中一同生活。爲什麼?因爲聖禮界定了哪些信徒在聖經上彼此負有常規的責任與義務。一個比喻或許能說明此點:牧者是否要對全世界所有基督徒的靈魂負監督的責任,還是僅對他所牧養的地方教會負責(來 13:17)?同樣,聖禮也標明哪些信徒屬於特定的地方教會。

遵守聖禮的意義

基於聖禮塑造地方教會的理解,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啓示:

首先,任何將聖禮與教會成員身份割裂的做法,都會混淆基督命令的本意與基督徒生活的形態。在夏令營、短宣或家庭泳池中施洗,都會模糊一個事實:聖禮屬於地方教會。

其次,雖然今日常見人們以舉手、走上臺前或決志禱告等方式表達歸信,但聖經中公開表明基督徒身份的方式是受洗。既然洗禮是教會的禮儀,而非家庭行爲,那麼父親爲子女施洗——尤其當父親並非牧師或慣常施洗者時——可能無意間傳遞出關於救恩與基督徒生活的錯誤觀念。

嘗試在婚禮或小組中舉行主餐的人,也會面臨類似的挑戰。若要讓聖禮得到正確理解,就必須真誠邀請整個教會共同聚集參與。聖禮爲那些定期聚集的信徒劃定了界線,使他們被界定爲一間地方教會。既然洗禮與主餐共同構成了一群信徒作爲地方教會的身份,那麼聖禮就屬於地方教會作爲教會的特權與職責。簡而言之,我們所謂的「教會成員資格」,正是由聖禮所產生的現實——這是一個神學用語,用來描述聖禮如何建立地方教會。

結論:禮儀作爲地方教會的「歸屬標識」

我第一份受薪工作對安保要求極高。公司爲每位員工發放門卡,這門卡不僅證明員工的身份,允許進入大樓,也表明他是公司的正式代表。門卡因此成爲歸屬的象徵。凡屬公司者皆佩戴此證。雖然我在領取門卡之前已是員工,但在擁有這個公開標識之前,別人無法確認我的歸屬。

同樣地,基督徒的兩項聖禮——洗禮與主餐——正是地方教會的歸屬標記。參與這些禮儀本身並不能使人成爲基督徒,但這些「歸屬的門卡」塑造了一種新的社群/教會現實。換言之,聖禮將一群信徒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使他們共同組成地方教會。這些禮儀是有效的記號,真實地創造出它們所指向的共同體。

同樣地,基督教的兩個聖禮——洗禮與聖餐——正是地方教會歸屬的標記。參與洗禮與聖餐本身並不能使人成爲基督徒。然而,這些歸屬門卡創造了一種新的社會或教會現實。換言之,這些禮儀將一群基督徒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使他們共同構成地方教會。它們是有效的標記,創造了其所指向的共同現實。

在洗禮中,一位信徒被加入眾多信徒之中;在主餐中,眾信徒被聯合爲一個地方教會。因此,這兩項禮儀只屬於地方教會。

* * * * *

  1. 《使徒行傳》在描繪人如何公開歸信基督時,將洗禮、悔改、信心、罪得赦免與聖靈恩賜視爲一個彼此關聯的整體,並以其中之一代表整個歸信過程。相關經文不勝枚舉,可參羅伯特·斯坦(Robert Stein)「路加-使徒行傳中的洗禮」(「Baptism in Luke-Acts」),收錄於《信徒洗禮:基督新約的記號》(Believer’s Baptism: Sign of the New Covenant in Christ),第 35–66 頁。
  2. 欲更深入探討此主題,可參鮑比·傑米森(Bobby Jamieson)的《公開宣告:爲何洗禮是教會會籍的必要條件》(Going Public: Why Baptism Is Required for Church Membership)一書。
  3. 換言之,可見之物印證不可見之物。當代人常傾向過度強調內在的真實,卻忽視外在的行爲;然而聖經從未將二者分割。詳見鮑比·傑米森《公開宣告》,第 11 頁。
  4. 洗禮並非得救的必要條件。毫無疑問,那位十字架上的強盜——如同沃斯堡盛夏的柏油路般乾燥——也同樣進入天堂(參路 23:39–43)。此外,保羅甚至爲自己未給許多哥林多人施洗而感恩,並坦言已不記得自己曾爲誰施洗(林前 1:13–17)。
  5. 鮑比·傑米森稱洗禮爲「無聲的誓言」。在洗禮中,我們立志一生跟隨耶穌。因此,許多教會在洗禮前會讓受洗者口頭立約(如:「你今日受洗,是否表明你信靠耶穌基督成全的救贖?是否願一生跟隨祂?」)。
  6. 洗禮本身並無改變之能。然而,當它與聖道宣講及受洗者的信心結合時,這平凡的浸水禮便成爲新約的記號與印證。如同割禮,洗禮使人被標記爲立約群體中可見的一員(西 2:11–12)。教會憑耶穌的權柄,通過洗禮宣告:受洗者已顯明爲門徒,領受了內心的割禮。

      7.更多相關內容可參見鮑比·傑米森的《認識洗禮》Understanding Baptism)一書。

  1. 正如弗雷德·馬龍在《唯獨門徒受洗》一書中指出的,門徒才是洗禮的唯一合宜對象。耶穌與使徒從未授權教會在未看見悔改與信心之果之前施行洗禮(參徒 2:38)。
  2. 主餐亦然,下文將詳細探討。
  3. 在埃及,耶和華吩咐以無瑕疵的羔羊代替百姓獻祭(出 12:1–6)。如此,耶和華越過祂的子民,使他們免於滅亡(出 12:12–13)。因血已爲他們流出,他們的長子便不至如埃及人那樣死亡。

    11. 鮑比·傑米森,《認識主餐》Understanding the Lord’s Supper),英文版 30-32 頁。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Don』t Take the Supper at Youth Camp or Get Baptized in the Jordan.

作者: Ben Robin
2025-10-23
教會論
洗禮
聖禮
地方教會
主餐
成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