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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本文首次發表於《基督教研究期刊》2013 年第 2 期,總第 36 期。本文由邢凌姊妹翻譯。要了解如何訂閱《基督教研究期刊》,請登陸: http://www.equip.org/christian-research-journal/
平約瑟(Joseph Prince)是新加坡「新造教會」的主任牧師,他聲稱自己在1997 年收到「來自上帝的使命,要更加徹底地傳講恩典」[1]。據說,有一次在瑞士阿爾卑斯山度假時,上帝對他說,「兒子,你不是在傳講恩典……你是企圖用律法平衡恩典……當你平衡恩典的那一刻,你就讓恩典失去效力了……如果你不去徹底傳講恩典,人的生命就得不到徹底祝福和徹底更新。」他聽從了這聲音,於是他的教會 開始急速地增長。[2]今天,通過「作王掌權的命定」(Destined to Reign)這個電視節目,以及書籍、錄像和演講,平約瑟的事工已經遍佈全球。平約瑟的信息的確是跟從主的嗎?人若更仔細地考察,就會發現他傳講的「恩典福音」其實扭曲了真理、混雜了錯謬。
平約瑟的教導大多是對「信心運動」(Word of Faith)的概念進行重新包裝。[3]他寫道,「我爲自己能扎根於信心話語的教導向神感恩。確實,是因爲站在了一些屬神偉人,如甘堅信(Kenneth E. Hagin)弟兄的肩上,我們今天才能更深入瞭解神的話語。」[4]正如甘堅信教導的,「人說什麼,就得什麼,」[5]平約瑟也重述說:「上帝告訴你,你有優勢就是你的口。你已因信稱義,開口吧。上帝眷顧我所做的一切... ...我無論做什麼都會成功!」[6]平約瑟承認,「我曾經說過,『你們得病是因爲你們有問題,』」直到有一天,據說上帝對他說,「不要讓我的子民失去資格,我的血已經讓他們都有資格了。」[7]
不過他並沒有完全改變脫離他從前的想法。比如,他仍然認爲貧窮患病的信徒不能祝福任何人,他堅持道:「宗教對你們說,『上帝』讓你患病,是爲了教導你鍛鍊品格和忍耐,宗教對你說,『上帝』讓你貧窮,好使你學習謙卑。這聽起來很高尚,不是嗎?但這其實是來自地獄深坑的謊言!」[8]
平約瑟還使用「信心運動」的技倆,扭曲聖經來支持他的觀點,他認爲上帝已經保證了我們在此生有無限的健康和財富。例如他教導說,以賽亞書53:5節的意思是,「病患和痼疾都不是從神來的。在十字架上,耶穌不僅承擔了我們的罪,也承擔了病患,痼疾和虛弱,並且『因他的鞭傷我們得醫治!』」[9]可是,以賽亞書53 :5節其實講的是靈裡的醫治,彼得寫這句話時明確表明了這一點,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10]
平約瑟還類似教導說,哥林多後書8:9的意思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承擔了貧窮的咒詛!」[11]但這節經文並不是教導基督徒都有保證能得到財富,保羅而是在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人要慷慨,就像馬其頓教會的人,他們儘管貧困卻仍然慷慨(林後8:1-6)。神並沒有應許基督徒在今生永恆的這一邊有完美的健康和無盡的財富。神應許的其實是不能鏽壞的財富,這包括出人意外的平安,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大能(太6:19-21;腓3:8-11,4:6-7)。
平約瑟的教導完全沒有提到律法,如十誡,在基督徒認信後還對基督徒人生有什麼實際用處。他寫道:「上帝頒佈律法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通過律法,讓世人認識罪,也認識他們的救主。」[12]
根據他的說法,上帝將律法寫在兩塊石版上,然後魔鬼就「用律法武裝自己控告人,定人的罪,」但是「當上帝把律法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就公開羞辱了魔鬼和所有黑暗勢力。」[13]在十字架以後,「只要一個人信耶穌,律法就不再有能力定他的罪。」平約瑟警告說:「如果你堅持在律法之下,那麼你實際上就是在重新武裝魔鬼,」[14] 並且「魔鬼就是使用律法帶來死亡和定罪,讓信徒們受壓制的那一位。」[15]
平約瑟作了一種限制說明,說「任何活在罪中的人都不在恩典之下,還沒有經歷到不被定罪的恩賜」;[16]但是他拒絕區分禮儀律(並非來自十誡,也對今天的基督徒不再有約束力)和道德律(來自十誡、普世長存,並且仍然對今天的信徒起到約束作用)。[17]他認爲「雖然上帝的律法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神卻沒有要人遵守律法,人也沒有能力遵守律法。」[18]他甚至說:「律法不是給你這已經在基督裡成爲義的信徒的!律法不適用於在恩典的新約之下的人」。[19](黑體爲他所加)。
平約瑟發現信徒不能和「寫在兩塊冰冷石版上的律法建立關係」,只能「和耶穌有生命的關係」,耶穌「要把他的律法放在我們意念中,寫在我們的心上,讓我們行他的道路得生命。」[20]20
平約瑟對律法的教導本質上就是反律主義的一個變種。其觀念就是「儘管道德律能、也確實帶領一個人悔改,卻和悔改信徒今後的生命沒有關係。」[21]
平約瑟現在並不接受說他是反律主義者的指控。他說:「有人控告我是... ...反律主義者(反對摩西律法的人)。其實我最尊重律法。」(黑體爲他所加)。[22]但是,問題在於反律主義並不僅僅是「反對摩西律法」。律法有三重目的:它在社會上約束罪,促進公義;它引人知罪,作爲師傅把人帶到基督這裡;它也是相信的人生活的倫理準則。[23]所以,平約瑟拒絕律法的這第三種用處,這就讓他犯了反律主義的錯誤。
平約瑟不符合聖經的恩典觀導致他反對基督徒認罪。他寫道:「當你獻上求神拯救的禱告的那一刻,你一輩子會犯的所有罪都一次永遠得到赦免... ...讓我清清楚楚這樣說:你不必爲了得到赦免而一遍又一遍地認罪。」[24]他辯解說保羅沒有寫過認罪的事情,[25]還說約翰一書1:9節不適用於基督徒,只適用於不相信罪存在的諾斯替主義者。[26]
基督的死足以爲悔改之人所有的罪贖罪,但是當基督徒跌倒時,認罪是常態。雅各教導信徒「你們要彼此認罪」(雅5:16,參見路11:4)。
保羅或許沒有明確指示人認罪,但他並不定認罪這舉動爲有罪。事實上,他說過,「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這就意味著這位跌倒的弟兄認罪。
認爲約翰一書1:9只適用於諾斯替主義者,不適用於基督徒的這種觀念,實際上是沒有依據的。諾斯替主義者並不否認罪的存在,而是相信物質是邪惡的。[27]並且,約翰一書第1章不是在講諾斯替主義的錯誤,而是在廣義定義什麼是黑暗和光明。黑暗中的人不認自己的罪(8 節),但光明中的人認自己的罪(9 節)。它的意思是,「基督徒對待罪的正確態度,不是否認罪,而是承認罪,然後領受神已經成就,並且應許給我們的赦免。」[28]
平約瑟曉得成功神學和反律主義的錯誤,甚至作出一些毫不含糊的聲明譴責這些錯誤;雖然如此,他仍繼續教導同樣的錯誤,只是用了不同的說法而已。讓問題更加嚴重的,就是他反對基督徒認罪。在這種意義上,人應當拒絕他歪曲的恩典信息。
[1] 根據新造教會「關於我們」網頁(」 http://www.newcreation.org.sg/about-us/history.),該頁面現在已經刪除。
[2] Joseph Prince, Destined to Reign: The Secret to Effortless Success, Wholeness, and Victorious Living (Tulsa, OK: Harrison House Publisher, 2007), viii.
[3] 要更深入地瞭解「信心運動」,請閱讀Hank Hanegraaff所著的Christianity in Crisis 21st Century一書,該書由位於Nashville的Thomas Nelson出版社於2009年出版。
[4] Prince, Destined to Reign, 271頁,原文直譯。
[5] Kenneth Hagin, How to Write Your Own Ticket with God (Tulsa: Kenneth Hagin Ministries, 1979), 6.
[6] Joseph Prince, Christian Television Network, November 18, 2009.
[7] 同上。
[8] Joseph Prince, Unmerited Favor: Your Supernatural Advantage for a Successful Life (Lake Mary, FL: Charisma House, 2010), 30頁,原文直譯。
[9] Prince, Unmerited Favor, 29, 原文直譯。
[10] 所有經文引用均來自中文和合本。
[11] Prince, Unmerited Favor, 29, 原文直譯。
[12] Prince, Destined to Reign,16, 原文直譯。
[13] 同上,15頁,原文直譯。
[14] 同上,16頁,原文直譯。
[15] 同上,121頁,原文直譯。
[16] 同上,166頁,原文直譯。
[17] 同上,118頁,原文直譯。
[18] 同上,125頁,原文直譯。
[19] Prince, Unmerited Favor, 100, 原文直譯。
[20] 同上,38頁,原文直譯。參Prince, Destined to Reign, 12.
[21] Terry Miethe, The Compact Dictionary of Doctrinal Words (Minneapolis: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88), 30.
[22] Prince, Destined to Reign, 122, 原文直譯。
[23] 見伯克富著,《系統神學》一書,英文版614-615頁。
[24] Prince, Unmerited Favor, 191. 原文直譯。
[25] 同上,186-187頁,原文直譯。
[26] 同上,186-189頁,原文直譯。
[27] Miethe, 98.
[28] John Stott,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vol. 19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2000),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