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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來助

深交、長交又或宜人之交花耗時間又需要犧牲,而我們的文化並不鼓勵我們去培育和發展這樣的友誼。因此,在當今21世紀忙忙碌碌的西方世界裡,人們通常更加在意的是接受和佔有,而不是犧牲和付出。[1]

西方基督教在這一點上僅僅是略異於西方文化,這是極其讓令不安的。在《地獄來鴻》這部從魔鬼的角度寫作的屬靈爭戰小傳中,C.S.路易斯想像出一札資深魔頭大榔頭寫給他的侄子蠹木的信,信中大榔頭對「現代基督教寫作極少提及那些曾經針對世俗虛榮、擇友和時間價值的告誡」的狀況欣喜不已。[2] 論及21世紀基督教文學對「世俗虛榮」和「時間價值」的缺失,路易斯不一定是準確的,但當談到友誼這個主題時,毋庸置疑,他是對的。

在這方面,當今的我們又是多麼得不同於異教的和基督徒先賢!在古時,友誼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以至於異教的哲學家柏拉圖,用整本《呂西斯篇》(Lysis),及另外兩本《斐德羅篇》(Phaedrus)和《會飲篇》(Symposium)的大部分篇幅,來討論友誼的本質。另一位古典希臘時期的主要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在其論述倫理問題的主要著作《尼各馬可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十卷中專用兩卷探討友誼。對於古希臘人,友誼是人類生活最高理想之一,對於古羅馬人亦然。

關於友誼的經文

雖然聖經沒一個具體的書卷在論述友誼,但我們的確見到相關的經節,

  1. 傳道書4:7-12折射出友誼的影子;
  2. 也有幾幅美好畫面展現出的是友誼本該有的樣子,像路德之於拿俄米,或大衛同約拿單;
  3. 以及在舊約智慧書箴言中關於建立和維持友誼的黃金法則,例如「朋友乃時常親愛」(箴17:17)

聖經將友誼視作生命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這也是這些經節給人的印象。確信無疑,聖經在對友誼的描繪中,使用了兩個一致的形像。[3]

  1. 第一個形像是靈魂交織。申命記中最早提到「如同你性命(或譯靈魂)的朋友」(申13:6),那是能直達內心最深處之思想和感受的同伴,指向的是一種親密度。約拿單和大衛的友誼也恰好說明這點(如見撒上18:1,3-4)[4] 從中我們看的到強烈的情感連結和彼此忠誠。[5] 而在約翰福音11章(尤見約11:5, 11,35-36)中,拉撒路、馬利亞、馬大和耶穌呈現出此類友誼在新約中的例子。事實上,「朋友」自然而然地會變成對主內的信徒或弟兄的另外一個稱呼(見約叄15)。一個聖經式的「靈魂伴侶」的特權和責任,於是涉及到親密度、忠誠度和強烈的情感連結。因此很自然地,耶穌會用友誼的文辭來提及我們的——以及他自己的——終極忠誠度(約15:13-15)!我們是與這個世界爲友,還是與神爲友呢(雅2:23,4:4)?
  2. 第二個聖經中用來描繪友誼的形像是面對面的相遇。這個畫面發生在摩西對神的關係上:在會幕中神對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和朋友說話一般」(出33:11;亦見民12:8)。面對面的圖像意味著一席對話,一次信心的分享,以及由此而來的思想、目標和方向的交匯。在新約中,使徒約翰告訴教會他厭倦了寫信,「但盼望到你們那裡去,與你們當面討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約貳12)。朋友間面對面的相遇其中的益處之一,便是這樣的相遇可引起洞察力的提高。著名的箴言27:17:「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即對此意的凸顯。

基督教傳統中的友誼

在基督死而復活後的幾個世紀裡,教會在羅馬帝國的傳播並未否定關於友誼的這一盛讚,觀察到這一點對我們是有啓發性的。儘管基督徒強調的是去愛所有的人——家人、朋友、熟人甚至仇敵——但友誼仍被極高的尊崇。事實上這種強調,基於所有基督徒在基督裡的合一,鼓勵一種高度的靈性的親密性,這種親密性超越了被當時希臘羅馬文化所認定的真誠友誼。[6]

公元4世紀一位主要的基督教神學家,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約329-389),如此記錄了他與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約330-379)在公元350年間在雅典共同求學時的友誼:

在學習、住宿和討論中,我曾有他爲伴……我們凡物共用……但首先當然是神,以及對更高事物的共同渴望,使我們彼此相投。結果是,我們彼此信任至極,乃至於我們都透露心底,在我們的相念之中漸漸變得更加團結。[7]

鑑於這段對友誼的評價,也就不驚奇貴格利也會寫到,「若有人要問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是什麼?』,我會回答是『朋友』」。[8]

在中世紀,英國西多會修士埃爾雷得(Ælred of Rievaulx,1110-1167),就此著有一部經典之作《屬靈友誼》(Spiritual Friendship)。埃爾雷得認爲,真誠的友誼必須「始於基督,延於基督,並在基督裡得完全。」並且這樣的屬靈友誼將得到極大的珍重:

在人類事務中,努力得到的沒有比之更神聖,苦尋的沒有比之更有益,探索到的沒有比之更艱辛,體驗到的沒有比之更甜美,擁有的沒有比之更有利。因爲友誼在現世和永恆當中都結果實。[9]

在現代史初期,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曾背負冷酷、嚴厲和無愛心的冤枉名聲,他對友誼也有極大的讚賞。法國改教史學家理查·斯托非猜想,在宗教改革的時代少有人能像加爾文一樣「建立如此多的友誼」。[10] 他最親密的朋友中有兩位是他的改革家同伴威廉·法雷爾(William Farel,1489-1565)和皮埃爾·維雷(Pierre Viret,1511-1571)。加爾文在其《提多書註釋》(Commentary on Titus)的序言中盛讚與這兩位先生的友誼,他寫道:

我相信,我不曾有過這樣的朋友,在我們事工所處的這個世界,在他們日常的生活樣式中,同住在如此深的友誼之中。我曾在這間教牧辦公室與你倆共同服事此地,其間未有過任何妒忌,似乎你倆與我如同一人……並且透過看得見的見證,和在人前良好的威信,我們已然顯示出在我們中間沒有別的諒解或友誼,而全是爲了獻於基督之名,是爲了今時他的教會得益處,並且沒有任何別的意圖,而在他裡面一切都可能與我們爲一。[11]

在此三人的通信中也表露出這種兄弟般的友誼。現存有163封加爾文寫給法雷爾的書信,137封法雷爾寫給加爾文,204封加爾文寫給維雷,以及185封維雷寫給加爾文。他們不僅坦誠地討論神學問題和教會事務,他們對私人生活中的問題也彼此公開。

此處只述一例:1552年1月27日,加爾文寫信給法雷爾,就他耳聞的關於法雷爾佈道冗長的報導——報導是真實的——責備他。「你曾常常認罪,」加爾文提醒他的朋友,「說你知道這是一個錯誤並且說願意去改正它。」加爾文繼而鼓勵法雷爾縮短他的佈道篇幅,唯恐撒旦利用法雷爾在這個問題上的跌倒,來破壞他事工中正在造就的那些美好東西。

十八世紀新英格蘭的兩個朋友

現代史的早期,友誼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重要性繼續被強烈的經歷和探討著。艾絲特·伯爾(Esther Burr,1732-1758)生活在殖民地新澤西,她明確的宣佈「(除了神親自的與人相交以外)沒有東西能比一個朋友的陪伴和與之交往更能更新人的靈魂。[12] 作爲兩個孩子的母親和亞倫·伯爾(Aaron Burr,普林斯頓大學前身機構的主席)的妻子,在其日常生活的嘈雜中艾絲特誠摯地尋求瞭解上帝的存在。如其所行,她領悟到朋友是上帝所賜的禮物。在其寫於1756年1月23日的日記中,她深信「我們擁有任何的朋友,都是蒙受了極大的恩慈——沒有他們,這個世界會怎樣——一個把自己看作沒有朋友的人必是此生所有被造物中悲慘的一個——這是生命中的生命。」[13] 對於艾絲特來說,朋友是這世界的最大幸福源泉之一。爲什麼她如此高地看重友誼?無疑是因爲她意識到,基督徒朋友和與朋友的交談會爲靈命的成長注入生命力。

在之前一年也就是1755年的4月20日,在她寫給最好的朋友莎拉·普林斯(Sarah Prince)的一些東西中,也能找到類似的確信:

我應高度重視(如我親愛的你也會如此)如你所擁有的如此有魅力的朋友——人可以向其吐露整個心靈的朋友……我視虔誠的交談爲保持內心深處信仰的最佳幫助之一,除隱祕的虔誠之外,我只曉得這最佳的——它被上帝的子女所忽略是多麼得可嘆!

請注意友誼和艾絲特所說的「虔誠的交談」之間的聯繫。對於基督徒來說,真正的朋友是那些可以與之分享個人生命中最深層次東西的朋友,人對其可以毫無隱瞞並敞開自己。按艾絲特的說法,朋友是一個人可以「向其吐露整個心靈」的人。並且在關於屬靈事物的交談中,信徒可以找到活出基督徒生活的力量和鼓勵。談到與朋友的屬靈交談是「保持內心深處信仰的最佳幫助之一」,艾絲特明顯地將其看作是神的恩惠的一種途徑,藉此神用聖靈看顧基督徒與救主的相交。

這些關於友誼的確信在隨後的幾年也受到過挑戰,當其中一個學院導師,某個叫做尤因的先生告訴艾絲特「他認爲女人不知道友誼爲何物」,因爲她們「對像友誼這樣冷靜和理性的東西極少有能力。」艾絲特不失時機地批駁他的觀點。如在她日記中寫道的,「我反駁了他的幾個苛刻問題,他沒來得及再說第二遍。臉色通紅,他看上去一頭霧水……我們繼續爭論了一個鐘頭——我非常平靜地與他交談。」[15] 在家庭中,在她的父親,也是十八世紀美國最偉大的神學家,喬納森 愛德華茲的教導下,艾絲特明顯學到了很多。

兩個浸信會朋友

約翰·萊蘭(John Ryland Jr.,1753-1825)和安德烈·富勒(Andrew Fuller,1754-1815)演繹著另一幅絕美的聖經式友誼的畫面。從1781年到1793年,萊蘭同他的父親老約翰·萊蘭(卒於1792年)在北安普頓參與學院巷浸信會教會的教牧領導事工。1793年,小萊蘭被呼召在英格蘭布里斯托作布拉麥德浸信會教會的牧師,以及布里斯托浸信會學院的校長,他同時擔任這兩個職務,直到1825年去世。[16] 萊蘭服事的所有機構屬於大不列顛的加爾文浸信派,這是那個年代主要的浸信會群體。

在萊蘭一生之久的朋友中,最親密的是安德烈·富勒。富勒生於威肯,一個劍橋郡的小農村。[17] 他的父母羅伯特·富勒(Robert Fuller,1723-1781) 和 菲麗帕·岡頓(Philippa Gunton,1726-1816)都是農民,租用著一個牛奶農場攤子。在1761年,他的父母移居了一小段距離到了索厄姆,在那裡他和他的家人開始定期去當地的加爾文浸信會教會,並且在1769年富勒在那裡皈信。在來年春天受洗後,他成爲索厄姆教會的成員。1774年,富勒被呼召擔任該教會的牧師職務,直至1782年,他成爲位於凱特林的加爾文浸信會聖會的牧師。

在索厄姆擔任牧師的時光,爲塑造富勒的神學遠景,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也是在這個時期,他開始了對美國神學家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1703-1758)的著作的終生研究。這項研究,伴隨著他委身活在絕對無誤的聖經的權威之下,[18] 使他成爲摯友約翰·萊蘭所描述的,「可能是我們教派中有過的最有判斷力的和有能力的神學作家。」[19] 隨後的幾代人認可了萊蘭對他朋友的評價。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浸信會牧師C.H.司布真(C.H. Spurgeon,1834-1892)曾將富勒描述爲:他那個時代「最偉大的神學家」,而20世紀浸信會歷史學家A.C.安德伍德(A. C. Underwood)說「他是改革宗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s)曾有過的,最健全並且最俱創造性益處的神學家。」[20] 19世紀威爾士語傳記作家大衛·菲利普斯(David Phillips),可能已經形之詞窮遂稱富勒爲「凱特林的大象」,暗示他神學影響力的份量。[21] 他也曾擔當成立於1792年的浸信會差會的第一祕書,從機構創立之初直到他1815年去世。

萊蘭和富勒第一次相遇是在1778年,當時他倆都年輕,並且正在爲一些極其重要的神學問題較勁。不到一年,他們成了最親密的朋友。1782年,富勒搬遷到凱特林後,他們倆更加經常地會談、禱告和一起共享時光,因爲北安普頓和凱特林相距只有13英里。在接下來直到1815年富勒去世的37年裡,他們的友誼從未中斷。

在去世前9天,富勒最後一次請求萊蘭:是否願意在其葬禮上佈道?萊蘭同意了,雖然對他來說,在這次佈道講話中要止住自己的淚水絕非易事。在佈道要結束的時候,萊蘭追憶他們的友誼「從未有一分鐘中斷過,雖然我知道有過某個不友善的用詞或想法」,並且失去這樣一位「最忠誠和審慎的朋友」所造成的創傷,將是在此生永不能痊癒的。

友誼的代價

富勒去世後的一年,萊蘭發表了他摯友的傳記。在傳記簡介中,他述說他們之間的友誼:

大多數我們共同的友人,都清楚知道,我是他最老和最親密的朋友;儘管二十多年前我搬到布里斯托,使我們之間產生了一個距離,但經常的通信不斷,如果超過兩個星期沒有收到他的來信,至少對我來說,這間隔就顯得沉悶了。

1793年,萊蘭搬遷到布里斯托,他和住在凱特林的好友的距離,使他們不能再經常會面。保持他們友誼生機和完整的唯一方法是藉助書信。因此在超過20年的時間裡,他們忠誠地通過書信彼此聯絡。萊蘭記述,如果他沒有至少兩週一次收到富勒的來信,他就覺得時間間隔「沉悶」。兩人都知道他們的友誼是一種脆弱的財富,在不可預知的生活繁忙中,如果缺少對它的關注,它便會輕易丟失或被忽略。如美國佈道家哈頓·羅賓遜(Haddon Robinson)最近寫道的,「即便牢固的友誼也需要澆灌,否則它們將枯萎並隨風而去。」

友誼——毫無保留

最初使萊蘭和富勒彼此吸引的,是發現彼此都有著「對相同信仰原則的依附,對相同的錯誤有著決然的憎惡,對相同作家的偏愛」,特別是約拿單·愛德華茲。換言之,他們有著一段良好友誼的基礎方面:心的聯合。在心靈的合一中他們尋得深深的喜悅——對基督榮耀和他的國擴張的熱情。然而朋友不是連體雙胞胎或者一個是另一個的克隆。朋友按他們本來的樣子接受彼此,毫無保留,這也是真正友誼的本質,並且他們給彼此表達不贊同的空間。

在萊蘭和富勒的例子中,他們的主要的觀點分歧是圍繞著一個十八世紀英語浸信會當中極度敏感的問題:關於開放式和封閉式的聖餐禮(即聖餐是否允許其他教會的成員參加),和開放式和封閉式的教會成員制度(接受嬰兒洗的人是否可以被接納爲浸信會成員而無需受浸)。在十八世紀,加爾文浸信會教派的絕大多數牧師和會眾,包括富勒,堅持封閉式的成員制度(只有受浸的信徒才能成爲他們本地教會的成員)和封閉式的聖餐禮(只有受浸過的本教會成員才能在他們的教會領聖餐)的政策。而萊蘭堅信在本地教會不管是聖餐禮還是成員制度都應向所有基督徒開放,不管他們是否作爲信徒受浸。因此,他堅持開放式的聖餐禮和開放式的成員制度的政策。

舉個例子,當萊蘭做北安普頓學院巷教會的牧師時,曾有其中一位教會的帶領執事,某個叫托馬斯·特林德(Thomas Trinder)的人,直到他被任命爲執事六年後才以信徒身份受浸。若是富勒,就永遠不會容許這樣的情形發生在他在凱特林任教牧的教會。但兩個人在他們的友誼中對不贊同有足夠的把握,不會讓它破壞他們的關係。

唯一的一次這個神學爭執幾近真的干擾到他們的友誼,是與浸信會差會在印度塞蘭坡的宣教有關。這次差傳由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威廉·華德(William Ward)和約書亞·馬士曼(Joshua Marshman)帶領,他們都是萊蘭和富勒的朋友,這次宣教在1805年採取的是開放式聖餐禮的做法。塞蘭坡的傳教士在寫給富勒的信中告訴他他們開始確信「沒有人有權利在聖餐檯前拒絕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也不能拒絕與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交通,紀念他們的共同的主的死,否則便是違背愛的律法。」「我們不能懷疑,」他們繼續肯定的說,「瓦特、愛德華、佈雷納德、多德里奇、懷特非是否有資格領受聖餐——雖然他們的確沒有以信徒的身份受浸,我們也不能懷疑在主的聖餐檯前他們是否有神的同在?」

富勒不安於塞蘭坡傳教士所作的這般推理和決定,於是他施展其所有影響力和說服力來力勸他們接受封閉式聖餐禮,可能在1811年傳教士實行了後者。儘管萊蘭毫不遲疑的批判這個政策的逆轉,但如他隨後談到他與富勒的意見不一,「我反覆向他表達我自己的觀點時,比對英格蘭的任何人更直率和激烈,但卻沒有冒犯他。

我們所有人都容易受到引誘,使我們把次要事情看得遠比其實際重要,當涉及這些非主要問題時,我們被誘使將我們的朋友擠壓到我們自己的思維模子中。另一方面,在他們多數浸信會熟人視爲完全重要的問題上,富勒和萊蘭真誠地知道,如何爲對方讓出不贊同的空間。如此,他們揭示出他們尋求塑造他們的友誼所依據的那幾行老格言,「在重要的事情上,合一;在非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仁慈。「

唯一重要的友誼

1815年4月,富勒臥榻彌留之際,他被詢問是否想見他最老的摯友萊蘭,當時他的回答是簡潔的:「他於我無益。」他的回答像是一個奇怪的聲明,缺少對他們的長期友誼於二人意味深遠的感激。但對這句話需在語境中去理解。在他寫給萊蘭的最有一封書信中,富勒開始說,「我們在一起已經享受很多,我所希望的,將證明在另一個世界有更大的喜悅……(在那裡)我相信我們將重逢,並且不再分離。」顯然,他對他和萊蘭的友誼的感覺無論如何都不會經歷改變。然而鑑於死亡正向他瀕近,他知道在此刻只有一個友誼是必要的:他與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的神的友誼。如另一位18世紀的作家,英國聖公會教區牧師詹姆斯·牛頓(James Newton)在面對其兄弟的死亡時寫道的,「倘若我們有神作我們的朋友,我們還需要害怕什麼,沒什麼需要害怕,但是如果沒有神的友誼,我們可能將被看作人類最悲慘的一群人。」

註釋

  1. 第歐根尼·艾倫(Diogenes Allen),《愛:基督教故事,婚姻,友誼》(Love: Christian Romance, Marriage, Friendship),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Cowley Publications, 1987, 45-46頁。
  2. 《地獄來鴻》,信札10,《S.路易斯佳作集》(The Best of C. S. Lewis),Washington, D.C.: Canon Press, 1969. 43
  3. 「友誼」,見《聖經形像字典》(Dictionary of Biblical Imagery),利蘭·萊肯(Leland Ryken)等主編, Downers Grove, Illinois/Leicester: InterVarsity Press, 1998. 308-309頁。
  4. 亦見撒母耳記上 23:16-18 注1。
  5. 保羅·史蒂文斯(R. Paul Stevens)所寫的「友誼」相關詞條,見羅伯特·班克斯(Robert Banks)和R.保羅·史蒂文斯主編,《每日基督教全書》(The Complete Book of Everyday Christianity),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7. 439頁。
  6. 凱洛琳懷特(Carolinne White),《4世紀基督教友誼》(Christian Friendship in the Fourth Centur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57頁。
  7. 《他的生平》(De vita sua 225ff.) [譯者:丹尼絲·莫萊斯·米漢(Denise Molaise Meehan),《拿索斯的貴格利:詩三首》(Saint Gregory of Nazianzus: Three Poems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vol. 75; Washington, D.C.: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87. 83-84頁。
  8. 引自懷特( White),《基督教友誼》,70頁。
  9. 《屬靈友誼》(Spiritual Friendship)9; 2.9 [譯者:瑪麗·尤金妮婭·雷克( Mary Eugenia Laker)], Kalamazoo, Michigan: Cistercian Publications, 1977. 53頁和71頁。
  10. 《約翰加爾文的爲人》(The Humanness of John Calvin),譯者:喬治H. 施萊佛(George H. Shriver),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71. 47頁。
  11. 引自斯托非(Stauffer),《加爾文的爲人》(Humanness of Calvin),57頁。
  12. 《艾絲特愛德華茲·伯爾日記》Journal of Esther Edwards Burr),1754-1757,主編:卡羅爾 F.卡爾森(Carol F. Karlsen)和勞里·克倫帕克(Laurie Crumpacker)(紐黑文/倫敦:耶魯大學出版社,1984),185頁。
  13. 《艾絲特愛德華茲·伯爾日記》185。
  14. 《艾絲特愛德華茲·伯爾日記》112。
  15. 《艾絲特愛德華茲·伯爾日記》257。
  16. 關於萊蘭的生活,沒有過多的記錄。要做通覽,請見邁克 G. 海金(Michael A. G. Haykin)的《見證雲集:18世紀的加爾文主義浸信會》(A Cloud of Witnesses: Calvinistic Baptists in the 18th century) ((ET Perspectives, No.3; Darlington, [Co. Durham]: Evangelical Times, 2006),45-51頁。亦見約翰·萊蘭的早期研究,「回憶錄」(Memoir),見《教牧紀錄:已故神學博士約翰·萊蘭牧師手稿選》(Pastoral Memorials: Selected from the Manuscripts of the Late Revd. John Ryland, D.D., London: B. J. Holdsworth, 1826)I,1-56 以及詹姆斯·古洛斯(James Culross),《三代萊蘭家人:百年基督徒服事》(The Three Rylands: A Hundred Years of various Christian Service,London: Elliott Stock, 1897), 67-91頁。
  17. 對於富勒的一生,經典研究室約翰·萊蘭的《安德烈富勒牧師的生與死所描繪的信之工作,愛之勞作和望中忍耐》(The Work of Faith, the Labour of Love, and the Patience of Hope Illustrated; in the Life and Death of the Reverend Andrew Fuller ,倫敦:巴頓父子出版社,1816)。該傳記第二版發表於1818年。更多最新研究,請見 亞瑟H.科比(Arthur H. Kirkby)的《安德烈·富勒》(Andrew Fuller (1754-1815) (倫敦:獨立出版有限公司,1961)及在提摩太·喬治(Timothy George)和大衛 S. 多克里(David S. Dockery) 主編的《浸信會神學家》(Baptist Theologians)中 菲爾·羅伯茲(Phil Roberts)的「安德烈·富勒」(納什維爾:布羅德曼出版社,1990),121-139。
  18. 舉例,他可能說:「如果任何人尊敬聖經的權威,他必須按照聖經所聲稱的樣子,並且是爲著它所聲稱的被寫下的目的去接納聖經。假如聖經稱是神所啓示的,並且假定信心和依行的絕對無誤原則,我們要麼這樣接受它,或者,若我們保持始終如一,否認它的作者們是騙子」[約瑟夫·貝爾徹(Joseph Belcher)編輯的《安德烈富勒牧師全集》(The Complete Works of the Rev. Andrew Fuller)中的《加爾文主義和所齊尼教義體系的檢視和比較,及其道德傾向》(The Calvinistic and Socinian Systems Examined and Compared, as to their Moral Tendency) (1845 版;重印:哈里森堡,弗吉尼亞: Sprinkle Publications,1988), II,196)]。
  19. The Indwelling and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no Security against Corporeal Death, but the Source of Spiritual and Eternal Life (London, 1815), 2-3頁.
  20. 司布真的備註摘自吉伯特·勞斯( Gilbert Laws)的《安德烈·富勒:牧師,神學家,Ropeholder》(Andrew Fuller: Pastor, Theologian, Ropeholder ,倫敦:凱雷出版社,1942),127。亦見 C. 安德伍德(A. C. Underwood)的《英國浸信會史》(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BaptistsLondon: The Baptist Union Publication Dept. (Kingsgate Press), 1947), 166頁。
  21. 《克里斯摩斯埃文斯牧師的生活、工作和果效的回憶錄》(Memoir of the Life, Labors, and Extensive Usefulness of the Rev. Christmas Evans ,New York: M. W. Dodd, 1843), 74.


翻譯:王清彥。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

作者: Michael A. G. Haykin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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