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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特別獻給教義愛好者,那些教會論觀點清晰明確的人,以及那些認爲聖經中的確論述了教會實踐與教會架構的牧師和長老們。
且慢,我這不是在說自己麼,還有九標誌事工的全體同工,或許你也列在其中。我爲你感謝神,並且喜樂地視自己爲與你們一同爲基督的國奔忙的夥伴。
然而,我發現這裡有一個你我都可能會遇到的試探:我們可能會愛自己所相信教會應當有的願景,勝過愛那些組成教會的人。我們可能會像一個未婚男子,愛上了一個理想的妻子,而一旦與某位真實的女性結合,卻發現愛她要比愛那個理想的妻子困難得多。或者,又好像一位母親愛上夢想中的「完美女兒」勝於女兒本人。
這是一個潛在的危險,特別是對於所有像我們這樣已經學習了很多有關「健康教會」概念的人。我們從聖經經文、研討會和事工中學習了很多健康教會的理想狀態,我們就會被試探去愛這些理想中的「健康教會」,勝過愛神將我們置於其中的那個特定的教會。
我見過一位教會長老,他喋喋不休地抱怨一對父母在聖餐盤傳到他們手中時讓自己尚未受洗的孩子領受主餐。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位長老的語氣,沮喪而又略帶輕蔑,好像在說「他們怎麼可以這樣?!一群傻瓜!」可是,這些人就是未受充分教導的羊群,他們當然不知道那麼多。而神把這位長老賜給他們,不是讓他對他們抱怨,而是要愛他們、使他們有更深的認識。在這個時候,這位長老就是在愛自己心目中那個符合聖經的教會願景,而不是真的在愛這些人。
要產生與這位長老類似的反應,是何等容易。
我不是說,我們要愛人以至於可以把聖經所說的教會健康拋諸腦後,好像這是分開的兩件事。不,這樣就會使神的愛和神的話對立起來。愛一個人,就要求他的益處,並且單單是神所定義的「益處」。愛你的教會,部分就意味著,希望她向著一切神所界定爲好的狀態成長。也就是希望你的教會朝著聖經指示的方向成長。
說的再簡單一些,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當然希望他們健康。
那麼,我說我們應當愛教會勝過愛她的健康,又是什麼意思呢?
基督爲教會而死,使教會成爲了他自己的教會。他使教會等同於他自己,他賦予教會自己的名。這就是爲什麼逼迫教會就是逼迫基督(徒 9:5),對一位基督徒犯罪就是對基督犯罪(林前 8:12,6:15)。在個體和集體兩個層面上,我們都代表了基督。
思想一下這意味著什麼。這表示,基督把他的名賜給了那些還不成熟的基督徒,那些在成員大會上纏夾不清的基督徒,那些錯誤地讓未受洗的孩子領聖餐的基督徒,還有那些喜歡淺薄讚美詩的基督徒。基督將他自己等同於那些神學觀念不健全、不完美的基督徒。基督對那些錯誤地反對基於聖經的領導架構、反對施行教會懲戒的基督徒說:「他們代表了我。你對他們犯罪,就是對我犯罪!」
基督的愛是何等地長闊高深啊!他的愛遮蓋許多的罪,他的愛擁抱罪人。實際上,不僅是擁抱罪人,還將他自己的身份和榮耀的全部分量賦予了罪人——「我的名賜予他們,我的榮耀屬於他們。」
我們始終應當回到福音,不是麼?
有一位神學家對「獻上你自己擁有的」與「獻上你自己」作了區分,這使我理解了福音之愛的一個重要方面。當我「獻上我擁有的」給你,是給你某些我所有的東西,比如我的智慧、喜樂、財物、或者我的能力。顯然,在此過程中我實際上並沒有失去任何東西的風險,因爲我會爲這樣的奉獻行爲得到讚美,我可以放棄自己的一切,甚至捨己身給人焚燒,卻仍然沒有愛。但是,一旦我「獻上自己」,就意味著不僅僅是付出一些我擁有的東西,而是把自己整個獻上。我將自己與你等同。我開始關注你的名和你的榮譽,因爲我將它們視爲與我的名和榮耀相聯結。我所得到的一切榮耀都成爲你的,你所獲得的所有榮耀則爲我帶來最大的喜樂,那些也都是我的了!
這就是爲什麼我們要在一個教會中彼此相愛,因爲基督就是這樣愛了我們。我們不只是彼此擁抱;我們還將自己的身份建立在彼此身上。我們同享榮耀和哀傷。「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 12:26)。我們爲他人著想勝過自己,正如基督如此對待我們(腓 2:1-11)。我們真的已經是一家人,是兄弟姐妹了(太 12:50;弗 2:19等)。如果你侮辱我的兄弟,就是侮辱我;如果你欺騙我的姐妹,就是欺騙我。在教會裡沒有生意,凡事都與個人聯結,因爲福音就是個人性的。你是基督徒嗎?基督爲你而死,也爲我而死。如此,我們才可以代表他、有他的形像。(沒錯,他仍然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最終焦點,正如他愛我們,使我們可以愛父——那是他的愛最終的焦點。)如果這樣的愛是全體基督徒的責任,那麼,我們這些做牧師和長老的就更當如此。
我們應當愛教會勝過愛她的健康,也就是說:我們應當愛人,因爲他們屬於福音,而不是因爲他們遵守了健康教會的律法,儘管這律法可能是好的、是符合聖經的。這也意味著,我們愛他們,應當是基於基督所成就的工作、所宣告的信息,而不是基於他們的行爲。
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當然希望他們健康。但是,如果你真的愛自己的孩子,那麼無論他們健康與否,你會都照樣愛他們。
弟兄姐妹在神學認識上有長進,你自然可以喜樂。你喜樂,是因爲現在你們共同擁有在真理上更大的合一(參見約貳 1 章)。但是,你基於福音的愛——那種「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爲我們死」的愛——應當照樣擴展到那些在神學上、教會觀上、甚至道德上尚不成熟的弟兄,因爲這樣的愛乃是基於基督的完全和真理,而非基於這位弟兄。
牧者啊,如果你的教會裡充滿了孱弱的信徒,你也應當與他們融爲一體,就好像他們是那強壯的。可能你覺得自己與那位神學上相近的成熟弟兄更加「同心」(這是改革宗人士愛用的詞)。這沒問題。但是,如果這位滿腦子神學的弟兄要你與他一同輕視某位神學較弱、較不成熟的弟兄,你就要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 15:31-32)
長老啊,你要愛你的群羊如同兒女。坐上他們生命的看臺,無論他們是罰球得分還是在場上絆倒,你都支持他們。與他們一同歡笑、一同驚恐,好像他們就是你的孩子。容忍他們的愚蠢。在他們對你出言不遜的時候不要以爲受威脅。被咒詛,報以祝福。你要記得,從人心裡驅散罪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他們並不是每一次都能克制住自己。要對他們有耐心,正如基督對你有耐心一樣。
或者,用另一個基於聖經的比喻,你對教會的愛應當是那種「無論順利或逆境、富足或貧窮、健康或疾病」的愛,哪怕那不是「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的愛。不應該是這樣嗎?你不應該像對自己配偶那樣對教會忠心嗎?因爲基督正是如此愛了我和你。
保羅又是怎樣愛教會的呢。他獻上自己,不只是獻上自己擁有的東西。他告訴腓立比會眾,他們是他的「喜樂和冠冕」(腓 4:1)。他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所說的也是一樣(帖前 2:16)。
牧者啊,你有沒有將自己教會中那些不順服、神學上又幼稚的基督徒看作自己的喜樂和冠冕呢?你有沒有與他們融爲一體,到這樣的地步?保羅說他以這些教會「誇口」(林後 1:14;參帖後 1:4)。你呢?
保羅告訴哥林多的信徒,說他們是他的「兒女」,他是他們「福音裡的父」(林前 4:14-15)。對於加拉太信徒,還有提摩太和提多,他也是這樣說(加 4:19;提前 1:2;多 1:4)。
長老啊,你可曾像父親對兒子那樣,將自己的名和聲譽與自己的教會聯結在一起?
保羅是如何常常發出愛和渴望的言語啊!他敞開胸懷,懇切盼望眾教會也如此行(林後 6:12-13)。他渴望見到他們、與他們在一起(羅 1:11;腓 4:1;帖前 3:6;提後 1:4)。他「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地想念眾人」(腓 1:8)。他也知道,自己受患難是爲叫眾教會得安慰、得拯救,而他得安慰,也是爲他們得安慰(林後 1:6)。保羅不是把自己擁有的交給教會,然後爲自己留下一點,好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那樣。他是把自己完全獻上了。
而且,保羅不是隻這樣去愛那些成熟的基督徒。讀一讀他的書信,你會發現其中許多教會有多麼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