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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與鏈接:More Christian Than Democrat or Republican
翻譯者:侯淑婧
鑑於美國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日益極端化,基督徒是否應該響應主要黨派或者與之相關的政治意識形態基礎,這種問題頻繁出現。我的回答是,這是被允許的,而且參與政黨政治往往是智慧之舉,但是我們必須謹慎行事。大家需要明白的是,考慮到我們要忠於基督,對某個政黨的忠誠只能是暫時的。我們絕不允許因過分效忠某一政黨或爲了政黨的議程產生了過激行爲而削弱基督徒的見證。
爲了要解釋清楚這一點,在討論附屬於美國主要黨派及其意識形態的合理性之前,我們必然要談到宗教和政治以及教會與國家之間恰當的關係。
宗教與政治
「一定不要和與你意見相左的人談論宗教或者政治,」在1840年,托馬斯·哈利伯頓(Thomas Haliburton)寫道,「兩者都會愈演愈烈,最終你會引火上身。」哈利伯頓,是一位加拿大的政治家和法官,提到很多當代西方人士的觀點:在體面的場合我們不應該談論宗教和政治,尤其是如果兩者攪和在一起,要是房間裡的人彼此意見不同就更是如此。類似的表達是:宗教話題根本不應該拿到公眾場合來談論,尤其不應該出現在政治性場合中。
這種常人之見出發點是好的,但確實錯誤的、無益的,也沒有任何現實意義。這裡有兩點理由,爲什麼基督徒不應該將基督信仰侷限在私人生活中,或者與政治完全撇除關係。
首先,聖經教導說,人類無可推諉是宗教性的,但那種「宗教」不能嚴格定義成「對一位超自然神的敬拜」(羅1:25)。儘管真正的宗教必然涉及到對一位超自然神(三一真神)的敬拜,廣義的「宗教」是指人類勢必將終極性指向某人或某物。而那個某人或某物在一個人心裡作王,要他對此忠誠,並在塑造他的人生。這一敬拜的對象可能是三一真神,或穆罕默德的真主安拉。也可能變成性、金錢、權利或者成功。不管怎樣,我們都在服事功能性的神明,而我們將它們絕對化的做法在本質上就是宗教性的。
第二,聖經清楚表明,我們不能將私人自我與社會自我割裂開。如果宗教只是關於一位超自然神的精神上神祕性的知識,那我們可能更容易把那種信仰降級到私人生活的範疇,變成某種宗教儀式。但一個人真正的宗教信仰是不能被限定的。
確實,聖經有800多次把宗教置於人的內心。聖經將人的心定義爲一個人全部存在的統一中心,是他的感覺、思想、意願和行爲的中樞控制中心。因而凸顯了這一神聖命令的強烈,「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箴23:26)。作爲我們情感、思想、意志力和行爲的中樞控制中心,一個人「私人性」的宗教不可避免地會向外伸展到他的政治和社會生活。我們無法通過分開宗教和政治而使一個人分裂。
教會與國家
儘管宗教和政治不應該也無法分開,教會和國家可以也需要合宜地分開。正如亞伯拉罕·凱波爾(Abraham Kuyper)、巴文克(Herman Bavinck)還有其他人提出過,神給這個世界規定的秩序涉及不同「種類」的文化,每一種都有它們自己存在的原因和相應的權限。或者,用一種空間上的類比,神的世界被安排成各種不同的文化「球面」——諸如家庭、教會、藝術、教育、或政治——每一種都有自己的中心(存在的理由)和圓周(權限)。
有人可能會說,每個領域都有自己的使命和專長,不應該越界試圖替別的領域完成其使命。對領域的區分實際上就成了一種制衡的體系,不是政治領域分散政府權力,而是更深層次的本體論層面分散文化權力。
在這種構想中,教會的存在既是一個機構也是個有機體,而它和政治之間的關係也相應地改變了。作爲一個機構,教會在某種受限卻深遠的意義上是政治性的:教會每週聚集在神的話語和聖餐桌旁,爲要宣告基督是主,言外之意,凱撒不是主。教會通過誦讀、宣講、教導聖經、聖餐、禱告、唱詩、教會紀律和其他從聖經而來集體敬拜的方式,來不斷地更新和重新定義一位教會成員真正的政治身份——基督君王的大使。但教會聚集並不是爲了尋求政治性的權力,在政黨中發揮影響力,或者制定公共政策聲明,因爲教會既沒有這樣的呼召,也沒有能力這麼做。
教會也是一個有機體,一群聖約的子民,他們有機地彼此相連,也連於基督;他們平日裡又分散在整個社會和文化中。雖然機構型的教會通過塑造其成員作爲基督的大使這一真正的政治身份,可能對政治和公共生活領域產生間接的影響,但有機的教會——這群教會的聖約子民——可能在有機會、專業技能允許的情況下,對政治和公共生活領域產生直接的影響。
民主黨和共和黨
因此,除非一個人把自己完全從公共生活中排除出去,他就必然帶著其宗教身份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1] 然而,問題還在,是否一個信基督的美國人應該參與政黨政治。美國的主要黨派由信徒和非信徒組成,內部結構鬆散,互相競爭的利益集團和派系之間的聯盟關係不斷變換。換句話說,附屬於任何一個主要黨派必然會聯繫到其背後的意識形態,而這又在某種程度上與基督信仰是對立的。
相應地,我們應該進行「考古挖掘」,藉此機會設法挖出塑造各種政治意識形態背後的偶像。這種評估類型認同,每種人類的政治計劃都在某種程度上受到罪和偶像崇拜的影響。就如個人擁有「終極委身」,政治意識形態也有;在某種程度上,一種意識形態把神創造的某些方面抬高到至高程度,這對個人、對社會、對文化和政治都有害無益。
從右翼來說,社會保守主義將傳統視爲偶像,這樣一來有時就會拒絕承認美國傳統的某些方面時罪惡的。古典自由派和自由主義者傾向於高舉個人與個人自由,因此所有的社會組織都是個人成立的,爲要滿足他們自己的衝動和慾望。國家主義傾向於將神聖的地位賦予一個民族國家或者國家內部的道德性團體,這樣做有時會使團體以外的人受到不公義的對待。同樣的,在左派中,進步主義諷刺地崇拜進步。社會主義把公有制或物質平等偶像化。如果人把自己的聲音(vox populi)和神的聲音(vox Dei)混在一起,連民主這種好的政府形式也淪爲偶像崇拜。
值得記住,最壞的偶像來自最好的物質。所以,每種政治形態都從窺見神創造的某一方面的美開始。但意識形態從未因指出真理而停止;相反,它們堅持把部分真理當成全部真理,然後不恰當地將其所看重的東西終極化而變得扭曲。這種扭曲產生了負面的政治影響。
結合對政治形態這種鳥瞰式的評價,我們必須評估一個特定政黨具體的政治綱領和政策立場,問自己是否認同眼前的政策,我們是否能從聖經中找出這種政策的直接依據,以及我們對此政策應當持有的確定程度,尤其是當它與基督信仰相關時。
當然,評估性項目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熱衷於找出與別人的政治本身相連的問題,而不是自身的問題。比如說,我們很快地在社會主義或者進步主義上發現偶像崇拜,但不會在我們傾向的保守主義分支中找到。但作爲基督徒,我們必須謙卑地承認,我們所有人都「容易迷失」,而我們的政治觀點可能比自己意識到的更離譜。
最後,我們必須下定決心在教會中鼓勵「桌上團契」,這種團契強調了我們基督徒之間的合一,儘管存在政治觀點上的分歧,而且它也認同政黨雖是有用的工具,但身份認同感很糟糕。我們更應該像「基督徒」,超過我們的「共和黨人」或「民主黨人」的身份,而我們對於政治的基督徒式的盼望會很快在基督君王再來時實現,祂將建立一個世界性的政府,一個政黨的體系,其中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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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從最廣義上講,政治是就公共利益的議題遊說其他公民和政治領袖的藝術和科學。從那個意義上講,一個人不僅通過投票或激進行動來參與政治,也可以通過在咖啡廳或臉書上對社會、倫理和政治話題的討論進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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