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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要解釋一下自己是如何開始涉及多堂點教會這個主題的。2007年,通過美南浸信會神學院,我參與了在客旅社區教會(Sojourn Community Church)舉辦的一個關於多堂點教會1現象的獨立研究課程。客旅教會是一間新近設立的教會,屬於美南浸信會聯會與Acts 29機構的聯合事工,目標人群是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的藝術家群體。在丹尼爾·蒙哥馬利(Daniel Montgomery)的有力帶領下,教會與教牧同工正在認真考慮採用多堂點教會的方式,而此項課程的目的是通過閱讀材料,對相關因素進行研究,從而得出一些初步的結論。
通過這個課程,我完成了本文的初稿,最初是提交到2008年11月20日在羅德島普羅維登斯市舉辦的福音神學協會年會上。
在本文中,我通過在課程中使用的四條線索(聖經、神學、歷史、宣教)對我們的閱讀和觀察進行評估。尤其是,我要詢問,多堂點教會的支持者們在論辯中所使用的聖經、神學、歷史和宣教等方面的依據到底有多強。我也會提出一些關於教會治理的思考,因爲多堂點模式引發了與會眾制相關的問題。不過在這裡我不會花時間處理技術問題,比方說在講道中使用視頻技術,因爲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話題(並且,老實說,超出了我的專業範圍)。2
鑑於多堂點教會是一個相對新產生的現象,關於這個主題還沒有深入的研究。3所以,我先作一些介紹。《多堂點教會革命》(The Multi-Site Church Revolution,簡稱MSCR)一書,給出了關於多堂點教會的操作性定義:
多堂點教會,是指一間在多個地點聚會的教會,例如在同一分堂的不同空間、同一地區的不同地點,甚或在某些情況下,在不同的城市、州或國家。一間多堂點教會具有共同的異象、預算、帶領團隊和治理會議。(MSCR, 18)
正如這一定義所顯示的,這種現象包括了幾種不同的多堂點教會:
在某些教會,多堂點只是在不同地方有崇拜;有些教會,各個堂點都有一套完整的事工架構。有些教會使用講道視頻(錄像或直播);有些則由講員在現場講道。有些教會在所有堂點保持類似的敬拜氣氛和風格,有些則允許甚至追求多樣性。(MSCR, 18)
多堂點教會通常有下面所列出的一些彼此存在交叉的模式,儘管這個清單並不完全。
視頻-會場(Video-Venue)模式
在視頻-會場模式中,教會在同一教會的多個會場利用講道視頻(直播或錄像)提供不同的崇拜。各場崇拜的語言、音樂風格或其他元素都可能不同。
例如,加州維斯塔市北岸教會北梅羅斯分堂(North Melrose campus of the North Coast Church in Vista, California)有六個會場:
在2007年,有38%的多堂點教會使用這種方式。(LN, 9)
地區-分堂(Regional-Campus)模式
在地區-分堂模式中,教會在一個地區(比如西雅圖)有多間分堂,每一間分堂複製源會堂的經驗。採用這種模式通常是因爲源會堂受到空間限制和/或教會有宣教負擔向地區內其他社區拓展福音和事工。
這種模式可以與第一種模式混用,比如通過視頻播放源會堂的講道;也可以與第三種模式混用,比如由教導團隊的成員講道。
例如,馬爾斯山教會(Mars Hill Church)在西雅圖的六處堂點(Ballard、Bellevue、Downtown Seattle、Lake City、Shoreline, 以及West Seattle),還有一處在奧林匹亞(Olympia)。5
在2007年,有62%的多堂點教會採用這種方式。(LN, 9)
教導團隊(Teaching-Team)模式
在教導團隊模式中,教會擁有強大的教導團隊,負責在同一分堂的多個會場或其他分堂講道。這種模式不使用講道視頻。
這種方式的例子有伊利諾伊州納普維爾市的社區基督教會(Community Christian Church in Naperville)。6
在2007年,有24%的多堂點教會使用這種方式。(LN, 9)
多堂點教會的總數
儘管難以統計,但最可靠的估計認爲多堂點教會的數量有幾千間,並預計在接下來的數年間,其數量將達到令人驚異的三萬間教會。(MSCR, 11)
簡單介紹了多堂點教會現象後,我要按照四條線索作出評估。
不出所料,一些多堂點的提倡者在支持多堂點現象時誤用了經文。例如:
儘管我答應不糾纏技術問題,但還是要說,一些多堂點教會的支持者在這一點上對聖經作了令人不安的解釋。例如,《多堂點教會革命》的作者聲稱,按照希伯來書4:12,「神話語的能力不受方法的限制」(MSCR 93;另參165-166),這實在太過幼稚,完全脫離經文段落的意義,更不用說拋開了神要如何使用講道者的生命和所傳的教義來拯救講道者自己和他的聽眾(參提前4:16)。
令人困擾的還有一些多堂點支持者對於教會領袖的理解。儘管聖經對教會領袖有明確要求(例如提前3:1-7),但是,爲發展多堂點教會列出的「分堂牧師最重要的五項素質」卻是(MSCR, 144):
這就將聖經的規定替換成了一些否認聖經充足性的條件,也就建立起了一種不能反映聖經標準的領袖。
多堂點教會更好的聖經依據
我認爲多堂點教會可以有更好的聖經依據。當然,新約所強調的是教會應當在一起聚會。7在哥林多前書11:17-20提到了三次:
現在我吩咐你們這番話,不是要稱讚你們,因爲你們聚會不但無益,反而有損。首先,我聽說你們在教會聚會的時候,你們當中有分裂的事;我也有些相信這話。 因爲你們當中必然有分黨分派的事,好讓你們當中經得起考驗的人可以顯明出來。 你們聚會的時候,不是吃主的晚餐;(新漢語譯本)
同時,新約表示早期的基督徒定期在大聚會中聚集,同時也在家境較好的成員家中聚會:「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2:46)甚至在上面引用的哥林多的例子中,該城的眾家庭教會還是會聚在一起,作爲「哥林多教會」一同領主餐(參羅16:5)。
這些例子可能凸顯了早期教會中的標準做法,即許多多堂點的家庭教會被認爲一起構成了同一個城市教會(Elmer Towns, Aubrey Malphurs, MSCR 17)。這些規模較小的會眾定期在家中聚會(亦即,分堂),同時也作爲一個教會一同聚會(亦即,源會堂)。
多堂點教會的神學依據常常虛弱無力。糟糕的神學理由或神學框架包括以下這些:
當支持者宣稱:「多堂點模式最終可以改變的是,當人們回答『什麼是教會』這個問題時,腦海裡所想到的地點」(MSCR 199),上面提到的這些考慮就變得尤其重要。在提出這項宣告時,對於「什麼是教會」這個問題有什麼答案、答案是對是錯、聖經的回答又是如何,沒有任何神學考量。
多堂點教會更好的神學依據
我認爲多堂點教會可以有更好的神學理由。詳細說來,能夠更有力支持多堂點模式的神學理由包括如下一些:
合一。新約強調愛、合一、合作以及互相依存,這種朝向聖潔的狀況當然應該體現在個別的教會中。但是,我想,這些美德是不是也應該擴展到地方教會層級之上,體現在某一地區的眾教會之中。例如耶路撒冷大會(徒15)以及馬其頓眾教會爲耶路撒冷教會籌集救濟款(林後8-9),也都是建立在愛、合一、合作和互相依存的基礎之上。
那麼,當我們談到多堂點教會時,離開這個神學基礎是不是有那麼遠呢?多堂點模式的支持者中就有人提出這個觀念。例如,哈勃長老會(Harbor Presbyterian Church)的理查德·庫夫曼(Richard Kaufmann)說:「我認爲眾教會合作的觀念是一個神學上的要點,以此表明基督身體的合一。」聖迭戈卡萊奧教會(Kaleo Church in San Diego)的德魯·古德曼森(Drew Goodmanson)也有類似看法:「通過多堂點策略,在多堂點的通力合作中,你就爲神的國度向這個城市作了見證。」
推崇多堂點教會勝過植堂的人常常引用這個強調合一的神學觀點,因爲一旦新教會建立,母會與新建立的教會就會很快疏遠,不再合作。
在加拉太書5:19-21,保羅列出了十五種「情慾的事」(有罪的本性),其中八種與教會中的不合一和區隔有關:「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他說這些罪極端嚴重:「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5:21)。鑑於這類罪深深地侵入今日的教會,我們就應該停下來問一下,相比今日大多數的獨立性教會,多堂點教會是否更好地建立這些美德。畢竟,多堂點教會的架構明確地反對這類有違於愛、合一、合作和互相依存的罪。
教牧關懷。反對多堂點教會的意見中,常常提到的一條神學上的擔憂是教牧關懷問題:多堂點教會如何提供聖經所描述以及眾教會所需要的教牧關懷,使之擔負起認真門訓教會成員的責任?負責任的多堂點教會的回應是,各分堂/分點的教牧團隊負責爲所在分堂/分點提供各種教牧關懷。
例如,西雅圖的馬爾斯山教會:
每一處分堂必須有屬於自己、相當於同等規模教會的支薪職員,例如分堂行政主管和兒童事工負責人,另外還需要有一些不支薪的長老和執事,負責管理諸如婚前輔導、小組、成員會籍等。爲此,各分堂必須根據適用於所有分堂的特定指導原則制定自己的預算,並由分堂牧師和其他長老按需決定開支……(VC, 253)
同時,不同分堂之間也可以共享資源。多堂點教會希望創造一種強烈的互相聯結,共享資源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負責任的教會成長。最後,多堂點教會架構能夠促進負責任的教會成長。這裡的問題不僅僅是成員、教會名聲或牧師聲望的數量性增長。而必須思考成長是否從神而來,教會是否歡迎這種成長,以及是否爲這種成長調整自己。
約翰·派博(John Piper)與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的眾長老也爲此問題花費了許多精力,他們查考聖經中關於成長的教導,得出一個神學上的判斷。聖經中關於成長的說法,在福音書中有「耶穌針對大批群眾的公開事奉」(太14:14、 21,15:38;可4:1,6:34;路12:1)。接著,使徒行傳「記載了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教會令人驚異的增長」(徒2:41,4:4,5:14,6:7,11:21、 24-26)。還有,新約強調「福音是在各處傳播的好消息」(帖後3:1;徒9:31;太28:18-20;徒1:8;路14:21-22)。在此基礎上,派博得出了他的神學判斷:
儘管伯利恆教會的增長帶來了非常真實的牧養和事工責任,但我們不應僭越主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並不是一直有增長,可能也不會永遠增長。讓我們爲著現在神正在賜給我們的增長而感謝祂。我們當然同意福音廣傳是一件好事。大群人前來聽到清晰傳講的道是一件好事。越來越多的人在敬拜中遇見神是一件好事。伯利恆教會的大量成員當然需要負責任的門訓和工作,長老們就有重大的牧養工作。但我們相信,神正賜給我們的增長是一件好事。神對於我們的增長有主權。作爲長老,我們的義務是負責任地牧養和管理主賜給我們的增長。或者換個說法,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並不是「我們是不是一間巨型教會」,而是「我們準備成爲一間什麼樣的巨型教會?」2002年7月長老們決定啓動一種多堂點教會的異象,這是一個尋求成爲一間不同類型巨型教會的決定。8
多堂點架構是一種負責任地管理教會增長的方式。
關於多堂點教會在歷史上是否有先例,以及這些先例是否具有相關性,至今還沒有嚴肅的著作加以探討。9從教會史中採集的案例通常訴諸於宣教工場、循道宗的巡迴講員、以及巴士事工組織的流動主日學(MSCR, 91頁)。例如:
從歷史看,曾經有過講道者在各教會間巡迴講道並提供教牧帶領。其中一個例子是循道宗的巡迴講員,他們騎著馬去許多教會講道。各聚會點都有本地的認同和帶領者,而牧師則成功地在不同地方事奉。美國循道會的建會主教弗朗西斯·奧斯伯里(Francis Asbury, 1745-1816)靠步行或騎馬巡迴講道約有16000篇,旅程超過25萬英里。(VC, 245)
這個歷史先例的問題在於,早期循道宗面對的情況是受過訓練的牧師不足,無法在所有教會講道。今天在美國幾乎沒有這種牧師缺乏的狀況了,我也從來沒有碰到過因人員短缺而採用多堂點教會的。
多堂點教會更好的歷史理由
浸信會信仰告白。多堂點教會更好的歷史先例,首先可以在會眾制教會及其宗派對於合作的強調中看到,這一點可以考察歷史性的信仰告白。10例如,1644年《倫敦浸信會第一公認信條》代表了倫敦城七間一般浸信會和改革宗浸信會的立場,其中相當明確地表示,各教會應當互相合作:
雖然具體的會眾是幾個可以區分開來的獨立團體,每一處的會眾本身都是一個堅固而又緊密的團體;但是他們全都應該遵守一個共同的準則,並且以一切適當的方式在教會所有需要的事務上互相磋商,彼此幫助,因爲他們作爲一個身體的不同肢體,在他們唯一的頭基督以下有著共同的信仰。11
在浸信會的歷史中,對合一的強調貫徹始終,在最近一版的《浸信會信仰與信息》(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 2000)也有體現。第14節關於合作,這樣說:
基督的子民應當在有需要的情況下,組建該等聯會和協會,以此確保爲著神國度的偉大目標而通力合作。該等組織對彼此或對教會都不具有權柄。它們是自願加入的諮詢性機構,目的是以最有效的方式引導、聯合和指導神子民的工作動力。新約教會的成員理應彼此合作,爲拓展基督國度的緣故一同推動宣教、教育以及慈惠事工。12
多堂點教會體現了這種對於強烈聯結主義的強調。當然,上面引用的文件是在呼召不同教會之間的合一。但通過多堂點的方式不是更能夠達成這種強烈的聯結主義嗎?
聯結主義與合作。多堂點教會的支持者們所提出的這種強烈的聯結主義元素,源自於對合作的強烈渴望——也就是渴望互相依存,反對今日美國教會中越來越多粗糙的個人主義所鼓吹的獨立性和誇大的自治。我發現,多堂點教會及其牧師(1)深深地渴慕共同生活與參與事工,(2)強烈拒絕過去在許多獨立教會中典型的強烈自治傾向,以及(3)拒絕接受目前在教會合作中存在的形式化結構(例如,地區教牧團、州聯合會)。他們常常發現這類網絡官僚作風明顯、行事遲緩,甚至無法提供實際的幫助,並且充斥著不合格的工作人員。因此,他們通過具有強烈聯結主義的多堂點教會拓展自己的事工。
當這些牧師和教會產生出拓展事工以影響更多人群的異象時,就發現傳統的植堂模式不能令人滿意,於是就開始尋找其他方式。他們發現多堂點教會的概念十分吸引人。
比如,一間教會可以有多處聚會點或分堂,各堂點的教牧團隊可以一同參與事奉,包括每週開會、共享教牧資源、鼓勵個人承擔責任,通過一同準備講道、處理問題、按照共享的預算分配金錢培養教牧合作關係,等等。他們覺得,這種強烈的聯結主義相比目前教會間普遍的強烈獨立傾向更符合聖經,後者常常導致教會彼此爭競,以及指責其他教會介入本地事務,即使情況實際上已經非常需要這類介入。
十七世紀英國的多堂點浸信會。多堂點教會還可以在十七世紀英國浸信會的歷史中找到更堅實的先例。13休·溫布爾(Hugh Wamble)在其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博士論文中寫道:「一間地方教會人群分散、由若干群會眾構成是正常情況。爲方便或保護信徒的目的,成員就分成幾個部分進行崇拜。」14
在王政復辟這樣的受逼迫時期,此種安排在英國尤其普遍。在鄉村地區也是如此,「祕密聚會」或人數較少的信徒團體都屬於母會的一部分。例如,約翰·邁爾斯(John Miles)所在的威爾士伊斯頓教會(Ilston church [Wales])就包括了分佈很廣的會眾團體,分散在Abergavenny、Llanwenarth、Llangibby、Aberavon、Llanddewi和Llanelly等地。15在許多這樣的案例中,一名牧師要在許多不同地方講道、巡迴參加祕密聚會。16有時,會有幾位有能力的講員服事多個會眾群體。17
考察這些歷史先例可以幫助我們去除這樣的觀念,即認爲現在的多堂點教會現象只是最近(20世紀和21世紀)由分公司之類的商業模式、求出名的慾望、或者其他誘惑人的原因而產生的。
近來關於教會論的探討將更多注意力放在「宣教的」教會上,18也就是教會作爲被神呼召、被神差派傳揚福音和拓展神國度工人群體的身份(約20:19-23)。于爾根·莫爾特曼(Jurgen Moltmann)強調,重要的一點是,需要理解「並不是教會『有』宣教的使命,而恰恰相反:正是基督的宣教工作建立了自己的教會。並非宣教出自於教會,而是教會出自宣教,並且從宣教的角度才能理解教會。」19同樣,喬治·漢斯伯格(George Hunsberger)也強調必須關注「一種宣教的教會論——這種教會論認爲,在根本上的宣教屬性乃是教會在一個後基督教、後現代環境中理解自身的關鍵。」20這樣的教會論,與將宣教更多視爲教會的一種活動、而非教會本質形像表達的觀念形成截然的對立。宣教的性質,首先是關於教會的身份,其次才是功能:
宣教性的教會論強調,教會的存在本身就是被差遣進入這個世界……關鍵的問題在於,對教會而言,宣教不是輔助性或額外的事情。被神差遣本身就是教會的本質屬性,其性質如此之強,以至於奉差遣這件事或明或暗地表現在教會生活的一切方面——崇拜、團契生活、立約關係、見證、新團體的培育、社會政治參與、慈愛和憐憫,等等。21
另外,宣教首先是集體身份的問題,其次才是個人參與。
更具福音性?
多堂點教會的支持者甚爲倚重教會的宣教屬性,並引以爲證明其方式正當性的理由。其中一些說法不怎麼有說服力。比如,有些人聲稱:「多堂點教會比那些只有一個堂點的教會更具福音性」(MSCR, 23頁),這進一步導致他們推論:「要實現大使命,多堂點模式可能是唯一一輛夠寬敞的車」(MSCR, 178頁)。
儘管沒有統計數據,但情況可能是有些多堂點教會比某些單一堂點教會福音性更強,而有些單一堂點教會比某些多堂點教會的福音性更強。另外,我斗膽猜測,大使命會通過許多不同的車輛而達成。
更處境化?
有人將多堂點模式視爲(在慕道友驅動型教會、目標驅動型教會和後現代教會之後)最新的一種嘗試,以處境化的方式「回應美國非信徒的爆發式增長,以及始終存在的將聖經世界觀應用到當下處境的需要」(MSCR, 23頁)。
我同意教會的宣教屬性要求教會進行處境化。同時,也應該要承認,有些處境化的做法最後變成處境化過度,導致宗教融合主義,嚴重削弱甚至搞垮了教會。22因此,不能僅僅宣稱應該處境化。與所有其他教會一樣,多堂點教會也必須做到負責任、適當的處境化。23
更具宣教性?
有人宣稱多堂點教會最專注於宣教:「想像一下,一間教會不是以一個人或一座設施爲中心,而是以宣教爲中心建立起來,會產生怎樣的力量!」(MSCR, 200頁)。
可是,多堂點教會可能與單一堂點教會一樣容易形成「個人崇拜」(無論教會是大是小)(VC, 256-257)。
爲什麼多堂點教會確實更具宣教性
支持多堂點模式更具宣教性的理由包括以下一些:
向城市傳福音。相比其他教會,專注於接觸城市的多堂點教會可能更能抓住宣教的身份,因爲它們正是按照特定的宣教目的設計的,希望通過表現爲一個共同體的福音來接觸城市。這種情況常常發生在以城市中特定區域或人群爲目標的堂點中。
在某種意義上,多堂點教會的宣教性質反轉了將人們帶出自己的宣教/關係網絡,以此參與教會的方式;相反,這種模式在多處地方建立分堂,這樣就能影響到城市中所有的鄰近人群(概括Darrin Patrick在The Journey中的說法)。可以說,多堂點教會更具本地化思維,因爲它並不是強迫教會中的每個人去到一個位於中心的地方。
增長是祝福,不是咒詛。從宣教的角度看,從神而來的增長是一種祝福,而不是咒詛。一間正在經歷神所賜增長的教會必須擴張和重組,以適應這種增長,有效地牧養每一個歸向基督的人,並使他們加入這個宣教的共同體。
例如,伯利恆浸信會決定「創造和培養一種激進、願意冒風險的心態,通過多堂點方式『傳播』,而不採用更穩妥的心態,以中心向外的方式拓展」。自然地,其「一同以基督爲至寶」的異象也就包含了在多處設立「教會和分堂」,並按這樣的原則展開工作:
如果有一群內心火熱的耶穌門徒,能夠時刻保持一種走天路的心態,且相信地方教會不斷拓展的異象,那麼多設分堂就是一種可行、也可以承受的方式來完成這一使命,使人們團結在同一面旗幟下,去傳揚對這位在一切事上有主權、通過基督祝福萬民的神的熱心。(TCT)
那爲什麼不去植堂呢?人們通常會問多堂點教會,爲什麼不按傳統的方式植堂呢。儘管一時還無法獲得統計數據,但有一些多堂點教會(比如上面提到的伯利恆浸信會)採用了雙重拓展策略:植堂,同時也開設分堂。24
另一個例子是西雅圖的馬爾斯山教會,他們起初嘗試通過Acts 29植堂網絡,採用植堂方式來管理令人吃驚的增長,甚至被「譽爲美國植堂第二繁榮的教會」。(VC 249)
但是,對於某些類型的教會,植堂會遇到特別的困難:
影響教會向多堂點而非植堂方向發展的其他因素還包括以下一些:
在2007年,有12%的多堂點教會有分堂析出成爲獨立教會的情況。(LN 11)所以,實際上這種方法在長期看來也可以爲植堂作出貢獻。
主教制或長老制
我不清楚多堂點教會可以如何按照「高派」(如聖公會)主教制來治理,我沒有發現有任何多堂點教會採用這種制度。在一種「低派」(如循道會)主教制中,帶領牧師並不是成爲「主教」治理各分堂;更多的情況是,這樣一間多堂點的教會的運作類似於處於地區主教管治下的一間單一堂點教會。
至於採用長老制的多堂點教會,各處堂點的長老會議構成了教會的唯一治理機構。如果某一堂點自行開會,就會獨立於其他堂點。
會眾制
一些多堂點教會在對分堂施行管治的地方教會層級以上沒有任何更高的架構。這樣的教會會被認爲是正常的會眾制多堂點教會。在會眾制多堂點模式中,各分堂有自己的領導團隊(包括分堂長老和分堂執事)負責監督和全面指導本堂點的事工。此外,全部堂點的眾長老定期集議,構成一個「眾長老理事會」,共享資源、就重大事工進行合作、一同禱告、彼此幫助辨別和處理教會間問題、一起預備講道(採用講道團隊的模式)、促進共同負責,等等。「通過異象和價值觀聚合在一起的、彼此聯結的教會網絡所具有的力量和增效作用,遠比現有體系下各個分別和不相往來的狀況要好」(MSCR, 7頁)。
我要總結一下,提供兩種會眾制多堂點教會的模式:
模式一:傳統的美南浸信會多堂點教會
模式一是傳統的美南浸信會——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的高景浸信會(Highview Baptist Church in Louisville, Kentucky)。該教會有六處堂點。其治理架構包括一名主任牧師(Kevin Ezell)、一個牧師團(由各分堂帶領牧師組成)、一個執事會(由各分堂代表組成)、若干委員會(財務、人事、物業設施、提名;委員會由各分堂代表組成)、一個預算,由全體成員大會決定接納新成員、依照懲戒流程除名犯罪的成員、對職員選任投票等事務。
全體成員大會每季度舉行一次,時間是主日晚間,內容包括敬拜、洗禮、主餐、事務會議,等等。教牧團隊每週開會,預備講道、堂點事務報告、彼此牧養、禱告,等等。帶領兒童事工、青年事工、成人事工和崇拜的牧師(所有分堂)還會有每週一次的事工會議。
模式二:以城市拓展爲目的,長老帶領、執事服事的會眾制多堂點教會
我所建議的是第二種模式。在元首耶穌基督主權的帶領下,教會由眾長老負責帶領。這個理事會由不同堂點的長老組成。他們作爲一個團隊,對不同堂點的教導、帶領、禱告和牧養工作負責。其中有一些是受薪長老,另一些則不是。其中一些人可能在不同分堂講道和教導,而另一些可能專門負責某一個分堂的工作。所有長老就所承擔的責任領域共同構成帶領團隊,對整個教會負責。眾長老定期開會,在禱告中彼此支持、共享事工資源、鼓勵個人省察歸責、一起準備講道、處理教會間問題、按同一個預算分配金錢,等等。
教會由眾執事服事。長老的職分專注於教導、帶領、禱告和牧養的工作,而執事則盡力服事教會的各種需要。可能包括男性和女性事工、青少年和兒童事工、敬拜事奉、運動和藝術事工、慈惠事工、福音和宣教事工,不一而足。執事固定於自己的分堂,就是說,他們只參加特定堂點的事工,而不服事整個系統。
作爲會眾制教會,長老要帶領,但不是統治:眾長老在其職責範圍內依照權柄工作(參上文),而分佈於多個堂點的會眾同樣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權柄工作,包括確認長老、接納新成員、通過懲戒程序除名犯罪的成員、確認預算、批准章程和事工理念的重大改動,並根據職責所須作出其他決定。在定期舉行的成員大會上,各分堂的成員都聚集在一起,可以在成員間展現和培育合一、在不同堂點之間展示和促進深入的聯結、爲成員履行其作爲會眾的責任提供機會、效法初代教會的模式,等等。
教會存在於多個地點,是爲了向城市傳福音的緣故。因此,多堂點教會存在一個地理上的限制,也就是教會試圖在其中傳福音、開展事工的這個城市。對於宣教身份的強烈認同感融入教會,體現爲積極向城市居民外展,包括增加堂點,從而將教會的接觸範圍擴展到城市的偏遠地區。
儘管還需要很多進一步的研究,但根據聖經、神學、歷史和宣教(以及治理)這四重維度的評估,我希望多堂點教會的這個模式(或者若干模式)能夠站得住腳。
葛瑞格·艾利森是位於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的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基督教神學教授
譯:徐震宇。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Theological Defense of Multi-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