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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十多年前,有人叫我爲一位著名的基督徒作家代寫一本書。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基督教領袖的剽竊現實。我以前只是聽說過代寫,直到看見福音出版界的內幕後,才意識到這種剽竊現象的泛濫。我很納悶:一個聲稱是基督徒的人怎麼能夠把別人寫的東西當成自己的呢?
幾年前當我第一次聽說一些基督徒傳道人居然也在剽竊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是多麼地震驚!
後來我發現這種現象非常嚴重,其普遍性遠超過大多數基督徒的想像。就在幾個月前,一位朋友對我說,在他的鎮上,他認識的一位牧師常常用別人的講章來講道,好像是自己寫的一樣。他問我該怎麼辦?甚至有一些教會和講道資源服務機構還把講章打包賣給有需要的傳道人。
問題真的有那麼嚴重嗎?難道我們不都是依靠出於神,而不是出於我們的話語站立得住的嗎?如果人們能從講道中受益,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有關係,牧師剽竊的影響很大,因爲用「心靈和誠實」(約4:24)的敬拜至關重要。牧師抄襲講章其實是一個大問題。我們何出此言呢?
一、剽竊是悖逆神。
神已經命令我們不要說謊,不要偷竊。把別人的作品當成自己的,是悖逆神的兩面派。依賴剽竊別人講章的講道者不僅是欺騙,而且也是偷竊他人的辛勤勞動成果。
以這種方式試探神不是明智之舉。這樣的牧師定期站在會眾面前宣講真理,而自己卻故意欺騙,這真是屬靈的災難。如果你在每週講道這樣重要的服事上採取懶惰,不正當的便捷方式,那麼你就會在其它方面也同樣投機取巧,也許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二、剽竊說明可能不夠資格
牧養工作兩個不容置疑的方面是「祈禱和傳道」。(徒6:4)牧師有大量必須要做的重要事情,而這兩樣是最基本的。牧師職分的必要條件是「善於教導」(提前3:2)。這真的是聖經對牧師在技能上唯一的要求(因爲其它的要求都是關於品格和性情的)。當然,善於教導不僅是技能,也是一種恩賜。但經常故意剽竊講章的牧師,是在對自己的恩賜和技能提出了質疑。
「善於教導」並不僅僅指善於演說。重要的不是口才,而是要能夠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如果你經常依賴別人的註解,別人的釋經,別人的例證,那麼你是在破壞你服事的可信度,從而削弱了你擔任這個職分的資格。
三、剽竊明顯不是牧養。
我的意思是:忠心的牧者在預備講章的時候,心中想著他的會眾。當他們在研讀和默想經文的時候,他們盡可能多地爲會眾提名禱告。當他們在應用經文,或者寫例證的時候,他們心裡想著會眾中具體的群體,以及他們的需要、憂慮、罪和偶像,從而使講章有恰當的處境化。
忠心的牧者爲他們的會眾寫講章。而剽竊者滿足於別人的剩飯剩菜。如果一個牧羊人依賴別人的工作來餵養他的羊群,你會怎麼看他呢?如果他沒有動力去辛苦勞力,親自餵養羊群,那麼很快地,你就會認爲他實際上並不愛他的羊群。
既然你已經瞭解剽竊,並爲此擔憂,那麼你該如何避免剽竊呢?
一、不能確定的時候,要引用
大多數講道者都明白,全盤複述別人的講章不僅是欺騙,而且聽起來也很奇怪。但他們更多的是指講章中有時讓人感覺模糊的成分。那麼你怎麼知道什麼時候該指出某個詞語或普遍觀點的出處呢?如果你不能確定某句話或段落的出處,你要努力盡職盡責地去查找。如果你知道某句話是某個人的原創,但找不到出處了,你就至少要添加上:「某某人曾經說過……」,或者「正如他們所說的……」。
二、能確定的時候,也要引用。
如果你知道某個短語或段落的原創者是誰,你想改編一下用在你的講章中,那麼你就要歸功於原創者,無論什麼時候,都要這樣。當然了,如果只是用於講台的講章,你不必註明出版日期和頁碼。但如果你在引用這些內容的時候寫上「約翰派博寫道……」,或者「R C史普羅曾經說過……」,你不會有任何損失。除了那點你不應嬌寵的自尊之外,你不會失去任何東西。而明知故犯,把別人的話當成自己的,肯定沒有什麼好處。
這也適用於例證。我聽說過一些牧師剽竊的最奇怪的例子——到目前爲止我只是聽說,還沒有親眼見過。有人告訴我說,他聽到一位牧師用第一人稱講了一個很感人或者很有趣的故事,然後又聽到另外一位牧師講同樣的故事,用的也是第一人稱,而且用詞也一模一樣!把別人的親身經歷當成你自己的,不僅僅是說謊和偷竊,而且還是徹頭徹尾的奇葩。不要做奇葩。如果那個例證真的那麼好,而且你非要用不可,那麼就說:「我曾經聽馬特·錢德勒說過……」,或者諸如此類的話。其實,更好的做法是,找一個你自己親身經歷,與之類似的故事。
三、做主工,信靠福音。
把別人的辛勤勞動當成自己的,實質上並不會給你帶來滿足感。也許講章用得「恰到好處」,也許可以感動人,也許會讓人笑,讓人哭,還會讓你贏得夢寐以求的掌聲。但你心知肚明你是在撒謊,你從中一無所獲,只是一個騙局。
怎麼會發生這種情況呢?有時候牧師因爲過度繁忙而陷入剽竊的試探。他們每週都沒有時間準備講道,在主日的最後期限前,他們會覺得走投無路。與其自己拼湊一篇粗製濫造的講章,還不如抄襲別人深思熟慮的長篇大論。如果是這種情況,牧師可能需要對自己的優先事項進行徹底的調整。
要記住,神話語的服事是牧師的主要職責。也就是說,其它事情必須退居次要位置。在一些小型教會或半職的環境中,你可能需要殷勤地訓練會眾好好地彼此服事,而不是完全依賴你來供應他們的需要。但是,你要竭盡所能把神的話語作爲優先事項,盡可能早地開始預備講章,因爲這是神對你的呼召。
然而,有時候不是因爲缺乏優先秩序或時間管理不善,而導致牧師陷入剽竊的誘惑。有時只是由於他們自己的不安全感。他們不看好自己的講道,害怕會眾也有同感。也許有人甚至已經這樣說他們了。我們暫時拋開沒有講道資格的可能性,請記住,聖經講道並不依賴於口才或表演技巧(林前2:2),也不依賴於智力上的超群,或學術上的成就,而是依靠耶穌基督的福音。
所以你要信靠福音。努力寫講章,努力服事,就好像做在主身上一樣。盡心、盡意、盡性、盡力地去做,你的會眾配得你最好的服事。你周復一週地服事,其動力必須來源於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蒙稱許的地位。如果你在出色的表現、會眾的稱讚、或者人數的增長上,找到認可感或認同感,那麼你注定會跌倒。要信靠福音去做即使在狀態好的時候你也無法做到的事情。哪裡有福音,哪裡就有福音的大能。狄馬可、H.B.查爾斯、雷·奧特倫德也許能比你更好地傳講福音,但他們傳不出更好的福音 !
順便說一下,這是雅各·司布真對他的孫子查爾斯·司布真說過的話。
譯:韋柳萍;校:CCL。原文刊載於九標誌網站:「Thou Shalt Not Steal」 and Other Sermon Points I Didn』t Make Up: Some Thoughts on Pastoral Plagiar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