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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會成員的責任?

我仍然記得看到自己的名字最終出現在學校籃球隊名單上時的興奮:我成功入選了!高中籃球選拔賽結束了!球隊已經確定,我的名字也在名單上!我得到了球鞋、球衣,並在校隊更衣室裡有了一個屬於我的儲物櫃。

現在,真正的工作即將開始:體能訓練、練習、旅行、更多體能訓練、比賽、夏訓……我還沒提到體能訓練呢!這些責任定義了我作爲團隊成員的角色。如果不接受它們,我在球隊中的地位就會變得微不足道;甚至失去位置。

在個人主義和消費主義的文化中,教會成員擔負著重大責任這一觀念讓一些基督徒感到驚訝。但責任和教會成員身份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事實上,只要有一個界定清晰的群體,這些人就必然會因爲屬於該群體而承擔責任。如果你不承擔週二晚上去打保齡球賽的責任,那麼你就不是週二晚上保齡球聯盟的成員。加入教會則更是如此,你加入了就有責任。

那麼,什麼是教會成員的責任?

命令之前,先陳述事實

我們如何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取決於我們如何定義地方教會。地方教會不是一座建築或一個地方。教會是一群人。更具體說,地方教會是一群聖靈重生並被聖靈充滿的人,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在神真道的權柄下定期聚會,認信真正的福音,並通過聖禮確認彼此在神國中的國民身份。這個定義有點拗口。但它向我們展示了與教會及其成員身份相關的兩件重要的事:教會有獨特的身份,教會有獨特的權柄

教會由重生、被聖靈充滿的人組成。他們有新的身份。他們在靈性上不再是死的,而是在基督裡得以復活。他們是新造的人,罪得赦免,也成爲神所收納的兒子(耶 33:31–34;林後 5:17;弗 1:7、13、22;羅 8:15)。每個教會成員都有責任在行事爲人上與福音相稱,以此活出他們在基督裡已有的身份(弗 4:1)。存在導致行動。或者換句話說,新約的命令是果,而福音的事實是因。

神還把權柄委託給了這些地方性的聚會,他們在地上做出的決議也代表著天國的決議(太 18:18)。地方教會是神國的大使館。通過洗禮、主餐和紀律,地方教會可以行使權柄,來肯定或撤銷對某人在神國度中國民身份的肯定。這項責任落在教會的眾成員身上,而不只在其領袖的身上。

教會成員的六項責任

根據教會的身份和權柄,我們如何界定教會成員的責任呢?這裡有六個要點,總結了聖經關於成員責任的教導。

一起聚會

如果教會成員不聚會,教會就不復存在。換言之,奉主耶穌的名聚會是教會之所以成爲教會的一部分。《希伯來書》的作者命令他的讀者不可停止聚會(來 10:25)。每個教會成員都應該優先考慮與神的子民一起進行主日崇拜。

當然,成員們也可能因爲其他原因需要聚會。如果教會要在成員大會上批准預算、接納新成員、處理紀律案件和澄清教義立場,那麼教會成員也有責任參與這些聚會。

保護福音

確保對福音的忠心不僅僅是牧師的責任。每個教會成員都有責任維護和確認福音。當使徒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時,他責備的是教會,而不是長老們,因爲他們去從「別的福音」(加 1:2,6)。他要求會眾對允許錯謬蔓延和扭曲福音的錯誤負起責任(加 1:7)。誠然,並不是每個成員都能掌握複雜的系統神學,但每個成員都應該能夠闡明和捍衛福音的主旨。使徒們認爲每個信徒都會在基督裡成熟,使得他們能夠分辨真假教義(弗 4:13-14;腓 1:9–10;約壹 4:1–6)。

在實踐層面上,保護福音意味著教會成員應該知道並理解所在教會的信仰告白。每個教會成員都有責任確保其教會的教導與教會的認信是一致的。接受這一責任的教會成員會把他們私下的研經不僅僅當作是個人的靈修和造就行爲。它也會有一種教會論的動機:「我研習聖經是爲了幫助整個教會保持教義上的忠心。」當每個成員都承擔起保護福音的責任時,整個教會都會受益。他們能一同在真道上成熟,在對神兒子的認識上建立自己(弗 4:13)。

界定你們的教會成員資格

教會成員有責任接納和除名成員。耶穌指示教會,要把不悔改的弟兄視爲外邦人和稅吏,因爲他拒絕降服於教會的權柄(太 18:15-20)。在《哥林多前書》5:1–13,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會眾,因爲他們容忍在他們當中的惡行。在他們作爲一個教會「奉主耶穌的名聚會的時候」,他們要把那個道德敗壞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林前 5:4–5)。

教會成員共同負責確認成員資格。地方教會通過施洗或轉會來接納新成員,並以此告訴觀看教會的世人,「這個人是神國度的國民」(參太 16:18–19,18:17–20,28:18–20)。通過定期圍繞主餐進行團契,成員們分享了教會成員身份的持續性記號,同時確認彼此作爲新約成員的地位(林前 10:17,11:23-26)。

在執行紀律案件中,教會有效地見證,他們不再承認除名之人是基督國度的國民和祂身體上的肢體(太 18:15-20)。牧者並不能單獨行使這種權柄。整個教會必須出於對基督的順服,爲了教會的純潔,並在墮落的世界中保存他們的福音見證而做出這樣的決議。

彼此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5)說教會成員有責任彼此相愛,就像說鳥兒有責任飛翔一樣。對神子民的愛定義了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約壹 4:7)。在新約中,愛是真實可感的、主動的,並通過服侍來表達。每個教會成員都有責任履行新約中「彼此」的章節。

如果我們擔起彼此相愛的責任,那麼我們就會積極地尋求受門訓和門訓他人。這樣,全教會就能在愛中「建立自己」(弗 4:15-16)。我們不會消極對待教會的合一,而是渴望保守和促進用和平彼此聯絡的合而爲一的心(弗4:3)。我們不會撇下迷失的成員,而是要爲他們的益處而尋找他們(參太 18:10-14)。我們會認真禱告(帖前 5:16;弗 6:18),擔當彼此的重擔(加 6:2),款待客旅(羅 12:13),不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 2:4),並尋求發展有意義的關係。

這種事工不僅僅該由牧者來擔當。倒不如說,耶穌在祂的教會中設立了牧師,爲要裝備成員去履行自己的責任,擔當建造基督身體的事工(弗 4:11-12)。

順服你們的長老

《希伯來書》13:17 勸基督徒要順服帶領他們的人,且要順服。長老是基督賜給祂教會的恩賜。他們是品格優秀的人,又有教導和應用聖經的恩賜(提前 3:1–7)。教會成員有責任通過順服他們的長老來順服耶穌,因爲長老們爲他們的靈魂警醒,如同要交帳的人(來 13:17)。顯然,教會成員不應該盲目跟從他們的長老,但只要長老們教導聖經,並按著聖經帶領教會,教會成員就應該順服他們的智慧、勸告和引導。

向失喪的人傳福音

大使命給到了每個基督徒,而不只給了牧者和國際宣教士。耶穌給每個教會成員的使命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 28:18–20)。作爲與神和好的人,我們有責任向那些與基督隔絕、沒有神、在世上沒有指望的人宣告與神和好的信息(林後 5:19;弗 2:12)。教會是有君尊的祭司,所負的責任是代神向人發出權威的宣告(彼前 2:9)。我們在公共聚會時宣告神在基督裡作王掌權,我們分開之後也向這失喪的世界宣告同樣的真理:基督是王!當悔改並相信祂。

結論

沒有哪個運動員希望加入一支球隊,卻每次訓練和比賽都坐冷板凳。教會成員身份比參加團隊比賽重要得多。但可悲的是,個人主義、消費主義、輕信主義和不合聖經的教會體制卻已經有意無意地讓許多教會成員坐了冷板凳。

你是教會的成員嗎?不要滿足於坐板凳。耶穌呼召我們所有人都起來做工。

作者注:我要感謝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對這篇文章以及我自己對該主題思考的影響。本文大部分內容是在重申約拿單在其他地方提出的類似論點。


譯:無聲弘揚;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at are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Church Membership?

作者: Matt Emadi
2024-04-29
成員制
教會成員
1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