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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應該施行聖禮?

牧師,給你介紹下鮑勃。今年早些時候,鮑勃在一次校園福音活動中歸信並受洗,如今準備委身於你所帶領的教會。在與你交談、分辨他是否真正歸信之後,你可能會對他受洗的過程產生不少疑問。畢竟,他受洗的那座城市裡有許多地方教會,但他卻不是在教會受洗的。

今天,許多場合中都會發生洗禮和主餐:大學校園、家庭聚會、小組當中,甚至婚禮現場。然而,很少有基督徒停下來思考:這些聖禮究竟屬於誰,更不用說誰應當負責施行。

聖禮屬於誰?

我們必須首先清楚地認識到:洗禮和主餐是耶穌賜予地方教會的,而沒有賜給信徒個人,甚至也不是賜給優秀的跨教會事工機構。

天國的鑰匙是託付給地方教會的——這是耶穌所賜、代表祂作出屬靈判斷的權柄。藉著洗禮,地方教會代表耶穌向世界宣告:「這個人屬於耶穌,因此也與我們同屬一個群體」(太16:19,18:18)。同樣,藉著主餐,地方教會運用耶穌所賜的權柄,使成員彼此更新、彼此聯合,並最終與耶穌自己聯合(林前10:17,11:17–20、33–34)。耶穌並沒有把施行洗禮或主餐的權柄交給跨教會機構或個人(使徒除外)。因此,跨教會機構和個人在正常情況下,應當把洗禮和主餐交由地方教會來施行。事實上,當跨教會機構把自己看作是地方教會的支持者,而不是競爭者時,它們的事工往往最爲健康、也最有果效。

在思考這個議題時,我曾向來自非洲、中東和遠東的多位牧師與事工領袖徵求意見。這些弟兄們幾乎一致地回應說:在地方教會之外施行聖禮,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事實上,他們唯一見過在教會之外施行聖禮的人,正是來自西方的宣教士。

由誰施行?

既然洗禮與主餐屬於教會,我們就必須進一步探討:在教會中,誰應當(通常)主持這些聖禮?當然,確實存在例外情況,但總體而言,長老應當主持這兩項禮儀。

公平地說,聖經並未直接命令必須由長老施行聖禮。正因爲缺乏這樣的明文規定,由長老主持聖禮更多是出於屬靈智慧的考量。然而,我們很難想像極其關注教會敬拜秩序的使徒保羅(林前 14:26–40;提前 2:8–15),會對教會僅有的兩項聖禮採取放任不管的態度!正如你的教會(但願如此)不會允許任何人隨意傳講神的道,同樣,教會也應當慎重思考:究竟由誰來施行聖禮。

耶穌設立了教會的兩個職分:長老與執事(提前 3:1–13)。執事爲教會的合一服事勞作,而長老則必須「善於教導」,並「用純正的教訓勸化人」(提前 3:2;多 1:9)。這些人是教會分別出來的,承擔教導、牧養、監督並守護群羊的職責——聖靈已經立他們作群羊的監督(彼前 5:2;徒 20:28)。而這種教導與監督的責任,自然延伸到聖禮的施行之上,因爲聖禮以可見的方式呈現福音,聖禮本身也在「教導」。因此,我們不難推論:當教會聚集時,通常由負責教導的長老來施行聖禮,是合宜的做法。當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在主餐中的分裂、甚至醉酒行爲時,這當然是整個教會的失敗;但首先也是那些本應承擔教導與守望責任的長老的失敗。

作爲一名旅居海外逾十二年的牧師,我曾多次辦理護照續簽。假如我在社區街頭隨意攔住一位美國人,請他幫我續簽護照,他能做到嗎?當然不能,因爲他並沒有代表美國政府執行官方行爲的權柄。那些爲我辦理護照的美國人,並不是以「普通美國公民」的身份行事,而是憑藉他們的官方職權——他們有美國政府的授權。

正如護照官員因其政府授權而行使職權,長老也是經會眾認可、被賦予教導權柄的人。因此,長老通常也應當是藉著聖禮來教導,並監督聖禮施行的人。當然,仍然存在例外情況:例如在開拓性的宣教工場中,非長老也可能施行洗禮;又如沒有長老的教會,也不應因此停止施行聖禮。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教會正祈求神盡快興起長老,也應當由最成熟、最能謹慎對待聖禮的人來施行。這些例外情況,並不削弱由長老主持聖禮這一做法的智慧。

爲何如此重要?

聖禮是構成「教會爲何是教會」的關鍵要素之一。當聖禮得到正確理解時,它們向人的眼睛和口舌呈現一個可感知的福音——一個可以看見、可以觸摸、可以品嚐的福音。聖禮也將教會成員緊密聯結在一起,彰顯他們因歸屬耶穌而擁有的合一。

若教會要真正明白聖禮的重要性,並享受聖禮所帶來的益處,就必須接受清楚的教導。同樣,正確的教導也能保護教會,使其免於那些自教會初期以來就不斷出現、足以危及信仰的聖禮誤解。由誰來承擔這樣的教導責任?通常而言,是長老。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o Should Administer the Ordinances?

作者: Josh Manley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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