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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與教會成員身份——或者說,停止給孩子施洗

爲了在最穩妥的基礎上開始,請允許我列出所有直接涉及青少年(即,18 歲以下)和教會成員身份的經文:

 

 

不錯。一節也沒有。主從來沒有告訴我們:神新約的百姓應當這樣(用洗禮)接納孩子們入會。(當我這樣說的時候,嬰兒洗禮的主張者會嗤之以鼻。)

基於原則的審慎

這種對話應當在審慎和智慧的範圍內進行。這不是「耶和華如此說」;而是「因爲主關於這個這個這個說了如此的話,所以我們傾向於相信這是在那方面推進的最好方法。」但最好的審慎決定要基於原則;最好的智慧會考慮律法。

那麼,我們對於青少年和教會成員身份的理解可以基於哪些原則呢?我能想到幾個。

第一,神拯救青少年。

如果你這週日在教會進行一次民間調查,問你的會眾一個簡單的問題——「你們當中有多少人在 18 歲生日之前得救了?」——可以肯定地說,即使不是大多數人,也會有很多人舉手。爲什麼呢?因爲神拯救青少年。有 17 歲青少年受朋友邀請去參加了青少年小組,就蒙祂拯救。有 5 歲的孩童,因爲他們未得救的父母只是需要休息一下並獲得免費的托兒服務,就參加了假期聖經學校(VBS),結果就蒙祂拯救。神拯救青少年。

第二,只有那些神已經拯救的人才可以成爲教會成員。

我們的地方教會——也就是說,我們這些神新約百姓的聚會;也就是說,我們這真以色列的大使館,如今以復活掌權的基督爲元首重建,並充滿了被聖靈充滿的祭司——在神的設計當中並非混雜的共同體。當然,以色列民族則不然:在神的設計中她就是混雜的。但真以色列不是這樣。在新約時代,神想要清楚地表明,新心的賜下不是在分娩的結束,而是在信仰生命的開端。

第三,在分辨一個人是否得救時,我們尋找可信的認信。

在分辨一個人是否應該被推薦入會時——不管他們年齡幾何——我們應該去聽有沒有對福音的清晰理解,能不能清楚感覺到一個人已經確實地出死入生(即使他們不能確定具體的日期、月份,甚至年份),在生活方式和內心渴望上有沒有清晰的轉變。如果這三樣中有任何一樣缺失,你就至少應該願意停下來,思考你面前這個人是否已經確實重生了。

並不是每個問「我必須做什麼才能得救?」的人都真的願意得救。不相信我?只要想想那位富有的青年財主,當耶穌問他一個關於他生活的問題時,他可信的認信就立刻消失了(可 10:17–22)。

至少對於相信信而受洗的基督徒來說,以上三個原則是相對沒有爭議的。不幸的是,我擔心這第四個原則已經被很多(即使不是大多數)相信信而受洗的教會所拋棄。

第四,洗禮幾乎總是伴隨著加入教會。

2002 年,我在一間教會受洗,但沒有加入教會。我以「自由基督徒」的身份受洗,以「自由基督徒」的身份下到水中,又以「自由基督徒」的身份從水裡上來。洗禮不僅是內在實際的外在記號,也要外在地把人引入一個屬靈的機構中:地方教會——對於這一點,我當時完全沒有想過,或者說,顯然,其他人也沒有想過。我知道,洗禮開始了我所謂的基督徒生活,但我不知道我的基督徒生活應該圍繞我對教會的順服來塑造。

簡而言之,教會成員身份應該幾乎一直與受洗相伴。這是新約中幾乎一致的見證,我能想到的唯一例外來自使《徒行傳》第 8 章,腓利爲埃塞俄比亞太監施洗。但這個例外證明這一規則,因爲這次洗禮發生在尚未有教會的地區和百姓當中。

若我們不把洗禮和成員身份緊密結合,我們就會把成員制變成不合聖經的東西。所以,除非你在一些偏遠的部落中進行拓荒宣教的事工,否則洗禮應該伴隨加入教會。

我在與教會沒有任何關聯的情況下受洗,發生這種事情的地方,只能是削減地方教會在基督徒生活和門訓中作用。不幸的是,這事並不少見。

一個不予考慮的選項

因此,教會不應該在對方不加入教會的情況下給青少年施洗。這樣做不合聖經、毫無助益,也沒有愛心。

這樣做不合聖經,因爲聖經從未設想讓受洗基督徒的生活可以脫離地方教會的成員身份(除非是在宣教前線,就像埃塞俄比亞太監那種情況)。

這樣做毫無助益,因爲當年輕人開始走迷時,他們的青少年牧師發現工具袋中有價值的工具已經被拿走了。他們不能把一個年輕人推向長老;他沒有長老。如果他繼續偏行己路,他們也無法向他說明擺在他前面的把教會紀律流程;他沒有可以懲戒他的教會,他也從未認同任何一種盟約,是他一旦違反就知道會被除名的。

最後,這樣做沒有愛心,因爲它打下了一種對基督徒生活的個人主義理解。例如,我在 12 歲時受洗,大約十年過後,我才認識到耶穌打算讓我的門徒生活在與地方教會的關聯中由其塑造——在敬虔帶領人的權柄之下,並與其他聖徒團契相交。

在那十年中,我閒雲野鶴般地隨意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沒有任何人在神面前特別受託來照看我。感恩的是,神保守了我,但我想到了我的弟兄,或者說我實際上想到了幾十位朋友,他們受洗之後的教會身份處於真空狀態,最後證明這場洗禮只不過是一聲漫無目的之旅的開端。他們的基督徒生活已然消散,他們的基督徒認信現在已經沉默,他們的洗禮所建立的與當地教會的任何脆弱聯繫都因十五年來的無人關注而切斷。如果一個受洗的人在森林裡走迷了路,而且沒人看到,這真的會造成什麼影響嗎?耶穌似乎說應該會(約 10:1–21)。

可悲的是,成千上萬的孩子將面臨同樣的命運,而與他們相聯的教會就是這悲劇命運的締造者。

他們作爲年輕人的信仰通過洗禮得到了確認。也許他們當時才 7 歲;也許是 17 歲。那一刻伴隨著如此的喜悅;它既帶來了開始,也帶來了結束,舊的被洗去,新的最終到來。

但沒有成員身份的洗禮帶領這些年輕的基督徒走進一扇大門,前面卻無處可去。

它把他們帶入了一個地方,那裡看起來像個美麗的家園——他們可以在那裡成長、學習和探索。但虛有其表。你看,當我們給任何新基督徒施洗時,我們告訴他們,他們是家人,他們可以搬到這裡和我們同住,他們可以撲通一聲坐在沙發上,挑選一間臥室,冰箱裡裝滿了他們最喜歡的食物。畢竟,他們將要在這裡呆上一陣。他們回家了。但是,若我們給人施洗卻不伴隨著入會,除了相互承諾外,我們並不是在邀請他們進入家中,而是邀請他們參加每週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2 點的開放日活動。傢俱是擺設的,沒有人真的睡在這些床上,電器甚至無法使用。一切都是爲了展覽。

對於這樣做的教會、牧師和青少年小組,我鼓勵你們重新思想這件事。這是不合聖經的做法,會結出壞果子。相反,要考慮什麼可能在五年或十年後對那個年輕人有幫助。要想一想:一邊確認某人已被神的靈重生,另一邊卻不讓他們正式成爲神的百姓,這是多麼的心懷二意。想一想——儘管我知道在當下如此喜悅的時刻,這似乎無法想像——有一天你將會忘記他們,而他們也將忘記你,而這一切都將歸於徒然。

三種可能的方法

所以,不要給孩子們施洗,之後卻讓他們的教會身份處於真空狀態。這不是一個可行的選項。然而,在我看來,至少有三種方法可以在不妥協上述任何原則的情況下解決這個問題。我將在下面討論這這些方法,並就它們如何遵循了聖經智慧和最佳實踐提出我自己的評估。

方法一:除非是不尋常的情況,教會不會接受任何青少年入會,因此也不會給他們施洗。

像國會山浸信會這樣的教會會同意我上面描述的糟糕情況,並且爲了避免成爲將這個故事延續到後代的同謀,他們通常不會爲還在基督徒父母權威之下的年輕人施洗。我認爲這種做法恰當地強調了任何人——無論年齡大小——都應當嚴肅地對待自己的認信。點此見國會山浸信會關於兒童和洗禮的聲明。

此外還有一個好處是,它澄清了洗禮不是家庭的成年禮。洗禮意味著一間教會完全接納了一個人,而這個人則使自己服於家庭以外的機構。

這種方法背後的動因在於,很難分辨基督徒兒童認信的可信度。人們很容易將順服誤以爲是重生。

不過,在不尋常的情況下,像國會山浸信會這樣的教會也會表現出更大的靈活性:也許是隔壁穆斯林家庭的孩子開始自己去教會並相信耶穌;也許是一個 15 歲的孩子,他一直都在上公立學校,而現在正進行著興旺的福音事工。在這些虛構的情況下,證據會堆得足夠多,讓人至少可以認爲該年輕人是受洗和入會的候選人。

這並非我自己的觀點,但我同情這種做法,因爲它正確地指出了一個問題:許多教會年復一年地給掛名信主的年輕人施洗,卻沒有打算在這些人的生活開始顛覆他們認信的時候對他們執行教會紀律,這是一場災難。在這些情況下,問題不在於洗禮的存在,而在於缺乏有意義的教會成員制和教會紀律。

旁註:如果你所在的教會根本不實行教會紀律,那麼你應該選擇這條路,即使只是因爲它能防止你將來的不順服。

方法二:教會給一個青少年施洗並讓他加入,但其成員身份帶有星號。

我目前是紐約皇后區北岸浸信會的青少年牧師,這間教會走的就是這第二條路。我們教會的做法是這樣的:我們會給一個青少年施洗成爲「臨時成員」——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參加成員大會,在不同的職位上事奉,接受免費的聖經輔導,甚至如果他們開始有任何不悔改的罪,也會受到懲戒。

在幾乎所有方面,他們都是北岸浸信會的成員,只是他們不能在我們的大會上投票,如果會議主題被(他們的父母或者我們長老)認爲對他們來說過於「成熟」,他們可能會被要求離場迴避。

這種方法承認一個現實:他們是孩子,儘管大多數(即使不是全部)都是高中三或四年級的學生。但該方法也在很多方面平等地對待了他們。它提高了我們對他們的期待,雖然我們也提高了我們自己對他們的委身——不僅是貫穿他們從青少年群體畢業之時,而且貫穿他們的餘生,如果主還沒有再來,而他們繼續住在附近的話。

方法三:教會給一個青少年施洗並讓他加入教會,並擁有完全的投票權。

這與前一種方法基本相同,但去掉了一切的限制。當然,父母可以選擇不讓孩子參加特定的談話,但這不是對他們的要求。

就其價值而言,我偏向於這個選擇,因爲它最乾淨。「臨時成員身份」是一個聖經沒有的類別。如果一個年輕人已經被神的靈重生了;如果他們每日更新,越來越有基督的形像;如果聖經在他們裡面結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溫柔和節制的果子,那麼我很樂意讓他們在成員制、教會領導、教義和其餘一切問題上投票。運用天國的鑰匙不是只屬於成年人的特權,而是屬於一切接受了主耶穌的人,就是那些相信祂的名,並因此被賜給了權柄,作神兒女的人。

結論

爲了避免受到批評,我不會在這個話題上提出「九標誌觀點」,如果有這樣的觀點的話——只提出我自己的觀點。

無論你在以上三種選項中選擇哪一個,都應該幫年輕人明白,主餐屬於教會的成員(或是參加主餐的其他教會成員)。就像洗禮和成員身份一樣,主餐是我們屬於身體的一個記號(林前 10:17)。因此,像父母有時對他們的孩子所做的那樣,只給人主餐而不給他施洗,是說不通的。我們必須將這三件事聯繫在一起——成員制、洗禮和主餐。把它們分開就會改變它們的意義,使之不合聖經。

確實,聖經從未直接討論過我們應該如何引導青少年加入教會的話題。但它確實提供了關乎救恩和入會流程的原則,這些原則沒有商量的餘地,也因此必須指導和塑造我們的實際做法。


譯:無聲弘揚;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Youth and Church Membership—Or, Stop Baptizing Children into the Ether.

作者: Alex Duke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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