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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17:出藉教會場地;長老太忙碌;過渡到封閉式主餐;成員加入祕密團體的問題

出藉教會場地

太忙的人能做長老嗎?

開放式主餐與半封閉式主餐

成員加入祕密團體的問題

親愛的九標誌:

你能幫我釐清如果我們出藉或者出租教會場地設施給其他信仰團體——包括宗教團體或者非宗教團體,可能會有哪些後果嗎?

——埃里克(Eric)


埃里克,

我認爲這裡至少有這麼幾個問題需要我們的考量:

場地的問題。在救贖歷史裡,今天並沒有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一樣存在神聖的場所(在地理位置上),教會建築不再是被分別爲聖出來歸於神且不可挪作他用的。耶穌降生於馬廄裡,如果你願意的話,也可以把你們的場地在平日當做一個牛棚使用。這意味著並沒有絕對的一套規定該如何使用你們的教會。你的問題隸屬於智慧的範疇。

容忍還是支持。可能很快就有人拋出宗教自由的爭論:如果基督徒期望有場地可以聚集,我們也應該給予其他信仰團體同樣的特權。如果你是民事政府的話,這樣說就是對的,但可惜你並不是。你的職責和民事政府是不同的。當然,我認爲教會應該允許其他信仰團體擁有場地,但是在允許和支持他們之間是有界限的。基督徒不應該支持一個假宗教。你需要問自己的是,出藉場地在何種程度上資助了假宗教?對這個問題我不期望有個清晰的解答,但卻很值得一問。

混淆福音。另外你要提防的是,使成員和教會外面的人錯誤理解基督教福音的排他性。除了基督,沒有其他合理的方式可以與神恢復關係。跨信仰合作的危險之處在於可能間接透過這種合作在其他方面進行交流。有意思的是,相較於和非基督教團體的合作,我甚至可能會更緊張跟一個自由主義的、拒絕福音的「基督徒」團體合作。一個敵基督比一個徹底拒絕基督的人更加危險。

開創法律先例。 在當今的法律環境裡,應該時刻意識到當你開始對這個團體說「是」卻對那個團體說「否」時,你在開始一個什麼樣的先例?如果有朝一日,你被要求在法庭上就你對某團體說「否」的理由做辯護,你能否證明自己有清晰明確、始終貫徹到底的標準嗎?

人類的共同利益?我所使用的一個標準是,該團體是爲了人類的共同利益還是針對他們假敬拜的特殊需要而使用教會。因此我可能會很樂意把場地租給一個需要地方來安排賑災包裹的印度組織,但如果現在這個印度組織爲了慶祝他們的宗教節日而要求使用我們的教會來用餐,我可能就不會把場地租給他們了。在同性婚姻時代之前,我可能會把教會租給非基督徒舉辦婚禮。但是現在考慮到同性婚姻以及法律上具有重要意義的先例的可能性(上一個觀點),我可能就不會把教會租給任何成員以外的婚禮使用。(順便一提,我深信同性婚姻在其特殊的結構上是一種假敬拜形式)

回到前面我所提到的,你的問題需要審慎判斷。在某種程度上這意味著說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當你們的帶領者考慮某個特殊請求時,我祈求神能夠賜給他們智慧做出明智的決定。


親愛的九標誌:

目前我們教會正在評估長老候選人。雖然這些人符合新約長老的資格,卻都面臨著一個挑戰——家庭與服事之間的衝突。許多人需要照顧年幼的孩子,基本上感到時間不夠用。他們想要更多地服侍教會,但同時也要滿足家庭的需要。長老可不可以在某個時期不服事(譬如說照顧孩子),但是仍然能夠被提名爲長老嗎?還是我們應該考慮等到更恰當的時機再提名他?

山姆

山姆,

謝謝你的問題。對於一個擁有4個10歲以下女兒的父親來說,對這個問題我深有同感!我有幾個想法。首先,我們不想提名那些只是符合資格的人作長老,而是那些不僅符合資格且年長的人作長老。所以如果你現在考慮的是一個符合資格且年長的人,那麼很明顯的,他不會太過忙碌!如果他還年輕,那麼很明顯的,他會非常忙碌。

但是你問到讓他做長老難道不會使他更加忙碌嗎?並非一定如此。誠然,他需要每個月增加一至兩次的長老會議。並且成爲長老意味著他可能會從成員那得到更多需要關懷的請求。但是他不必答應所有的請求。所以最低限度的問題是,他們夫妻是否能夠接受每個月增加幾次會議的安排?從這開始。

其次,一個人不能爲了成爲長老而犧牲他的家庭。如果這麼做了,他就不再符合長老的要求了(見提前3:4-5)。所以讓我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是的,確實會有段時期一個人不應該正式擔任長老的職位。避開那段時期反而會使他在人生餘下數十年裡成爲一個更加出色的長老。

2009年,當我身兼工作,照顧孩子,擔任長老,讀博,基本上感覺快被所有這些事情壓垮之時,狄馬可給了我一個免費通行證,讓我從長老的職位上暫退下來,我很難向你說清這給我卸下了多麼大的重擔!「約拿單,你還有餘生的時間可以做長老。現在暫停長老的職位來照顧妻子和孩子,會使你以後成爲一個更加出色的長老。」聽到這句話時我真是鬆了一口氣!也許你現在所考慮的弟兄可以成爲長老。也許他們正需要你的鼓勵,讓他們先專心做個好丈夫、好爸爸,與此同時仍然繼續盡其所能的去愛和服侍教會。



親愛的九標誌:

我牧養這間教會已經有兩年的時間。與英國許多福音派非國教教會一樣,多年來這間教會一直實行開放式主餐和成員制。對於我們過渡到封閉式聖餐你有何建議?我努力使成員制在功能上發揮真正的作用,但開放式主餐使我的努力收效甚微。

與此話題相關,哪些服侍僅限成員參與?理論上來說每個人都可以來到我們教會,參與到許多服侍當中,無需加入成員就可以定期領受聖餐。目前來說只有成員可以擔任教導和執事這兩項職位。

謝謝。

—大衛,來自貝爾法斯特

大衛,

我要澄清一點,我們教會採用的是「半封閉式主餐」(Close Communion),並非「封閉式主餐」(Closed Communion)。我們認爲一個人不需要成爲這間教會的成員才能領主餐。更確切地說,我們保護主餐的方式是讓所有屬於某個傳講福音且聲譽良好的教會的成員參與主餐。

儘管如此,確實我認爲即使以你們目前的結構,仍然能夠找到使成員制變得更加有意義的方式。主要是通過(i)找到其他特別的方式來識別成員,(ii)某些活動僅限成員參與,(iii)把主要的教牧關懷集中在成員身上,(iv)實行教會紀律

  • 我們通過要求成員在領主餐前站立並大聲宣讀教會盟約來識別成員。通過成員通訊錄來識別成員,不斷更新通訊錄,鼓勵成員使用其作爲禱告通訊錄。通過要求成員參加週日晚上的禱告會來識別成員。
  • 我們也通過限制一些教會生活僅成員參與來識別成員(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只有成員才可以參加教會官方的小組(非福音性的)、詩班合唱、短宣、在兒童保育或託兒所工作與教學,或者承擔教會的接待服事。當然,我們仍努力服侍,歡迎和擁抱非成員訪客,特別是在我們的家裡接待和通過聚餐的方式。但如果要參與教會的公開服事,則需要服從教會的監督。當然所有這些都有方法可以區分成員與非成員。
  • 身爲長老,我會花時間在非成員身上,甚至請他們吃午餐。但如果不是爲了傳福音的緣故,我基本上不會跟一個非成員或者訪客進行持續性的門訓或輔導他們。耶穌說作爲一個長老我將來要交帳的是那些需要我關懷的人(來 13:17)。誰是那樣的人?本地區的所有基督徒嗎?不,是我們教會的成員。
  • 最後,我們實行教會紀律。我認爲在仍然實行開放式聖餐的同時,你們也可以實行教會紀律(雖然這似乎有點自相矛盾,一邊讓所有人領受聖餐,一邊卻又拒絕某人領受聖餐!)。

通過所有這些方式或者更多的方式,我們嘗試著使成員制發揮其意義,我認爲你們也可以這麼做。


親愛的九標誌:

你們以及其他志同道合的教會,對那些同時也是某個「祕密團體」一員的成員,譬如共濟會,是如何處理的? 由於諸多顧慮,對這個問題我們一直很糾結。

——喬爾

喬爾,

多年來,可能已經有人問過我不下6次關於共濟會的問題,由於我從來沒有研究過共濟會,所以一直不確定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但就我所知的,請允許我說幾件事。首先,基督徒不會生活在黑暗裡,乃在光明中。所以如果一個人生活的一部分是完全隔絕,不讓人看見的話,他或她就處於危險的處境。這是所有「祕密團體」的通病。

其次,基督徒絕不能參與或者支持任何假敬拜,據我所知,共濟會在兄弟般的社交俱樂部或慈善俱樂部和自然神論的,甚至是類似神祕的宗教組織兩者之間搖擺不定,而這取決於你在其中的深入程度。我曾經有機會和一個老人聊天,他在奇克菲力(Chic Filet)賣小玩意給共濟會。作爲一個浸信會成員,他試圖說服我那只是一個社交俱樂部,在那裡對神持不同看法的人仍然可以爲社區的福利而共同努力,基本上與一個匿名戒毒會所做的相同。無論你怎麼想,可以確定的是多年來清教徒,羅馬天主教以及正教團體都反對共濟會是有其原因的。盡我所知的來說,在共濟會裡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派別代表不同的觀點;這很難弄清楚;但是對基督徒來說那絕不是個安全的地方。

然而這給了我一次機會來說清楚牧師所需要的一個中間類別,所以我選擇公開地來回答你的問題(儘管我很無知!)。你們教會的成員至少可能會加入三種不同的組織:禁止的,允許的,以及有爭議的(我的中間類別)。前面兩種類別很簡單。如果你們教會的成員加入了我所謂的「禁止的」組織(譬如三K黨),並且拒絕在加入後放棄那個成員身份,那麼應該將他們逐出教會。我想無需就一個「允許的」組織做過多解釋(例如足球俱樂部)。難點在於「有爭議的」中間類別。這包括了傳銷組織和共濟會的所有組織。一個人在這種組織裡的成員身份可能表明他有罪,但也可能那僅僅表明他的無知和不成熟。這很難分辨,因爲不太清楚這個組織的本質,而且成爲其中的一員也可以說僅僅是爲了其「好的」理由而已。

現在,任何對共濟會有更深瞭解的人都可以自由地下結論說共濟會屬於第一種「禁止的」類別。我很樂意受指教。但是直到我被真正說服爲止,我還是會把它歸類爲更加危險的「有爭議的」類別。甚至我會稱它爲「非常值得懷疑的」類別。因爲我願意相信那位在奇克菲力賣小玩意,能夠說清楚福音的老人是個基督徒,沒有參與共濟會任何有神祕宗教元素的活動;所以我會說至少在一段時間裡,他所需要的是門訓關係而不是懲戒。而對任何一個在有爭議的組織裡的教會成員,我想讓他們每週坐在教會裡,聆聽內容豐富的,釋經式的,以福音爲中心的講道。我想讓他或者他們能夠花幾年的時間來觀察那些喜愛福音的初信者,在他們身邊不斷成長,愛他們就像基督愛教會一樣(見約13:34-35)。有了這些親身經歷,品嚐到福音教導的滋味,在福音裡建立起來的友誼,讓我們拭目以待他們會如何對待他們所參與的有爭議性的組織。

有兩點提醒:第一,假設有些人是不受教的信徒。如果我確信他們一直參與或者支持任何形式的假敬拜,那麼需要對他啓動懲戒程序。

第二,就像其他問我這個問題的人一樣,假設你是一間古老教會的新牧師,幾年來你看著講台下的眾人,突然發現有許多長輩原來是共濟會的。如果你是這種情況,那你就得從門訓關係開始,而不是懲戒。然而,如果一個共濟會成員想要加入我們這個實行有效成員制的教會,我可能會告訴他,在那樣的一個祕密組織裡會阻擋他履行我們教會的盟約,而這盟約要求我們一切透明,生活在光明之中。所以他不能加入我們教會。

這是我針對你的簡短問題所作的詳細回答。我盼望這些能夠給你帶來幫助。


譯:傅惠娟;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17: Renting Out Church Facilities; Too Busy to Elder; Transitioning to Closed Communion; Problems with Secret Societies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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