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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9:小組舉行主餐;因不信的妻子而不夠格的長老;洗禮必須浸入水中嗎?

在小組中舉行主餐

因不信的妻子而不夠格成爲長老嗎?

洗禮必須浸入水中嗎?

親愛的九標誌,

最近逐漸開始流行的一個現象是主餐與教會這一基督的身體發生分離。我曾看到透過舉行一個特別額外的主餐聚會,製造一種氣氛促使人們獨處和反思,以使個人的領受得著突出。主餐在小組、家庭(例如丈夫和妻子一起領主餐)和營會中舉行也成爲了一種新常態。這些做法使主餐與地方教會這一整體分離,這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但我又很難對這一做法表達一個健康的和全面的回應。你會允許私下舉行聖餐這類的事情嗎?

——來自肯塔基州的喬丹


親愛的喬丹,

不,我不會鼓勵私下舉行聖餐,無論在家裡、在營會、或在婚禮上,以及任何使主餐成爲個人的體驗而脫離地方教會整體意義的,我都反對。這些做法都把主餐放在了錯誤的處境中,這就好像在婚禮上對美國宣誓效忠,或者像在教會敬拜時唱「帶我去跳舞」一樣,都是錯誤的場合行爲。

請看這節經文:「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Bobby Jamieson 根據保羅在17節的教導,在《公開化》(Going Public)這本書中指出,主餐是具有公共性的,也是教會整體的聖禮,在主餐中眾人合而爲一。主餐是耶穌爲他所呼召的人設立的機制,爲要他們宣告祂的死亡直到祂的再來,也要他們彼此確認共同的信仰。

還記得保羅是怎樣告訴哥林多人的嗎?「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爲什麼他說「要彼此等待」?想像配偶不在場的時候出單方的結婚誓約,或是你自己在表演一個拉拉隊,或是單獨簽訂一個生意合約並且藏起來不給人看,這些根本就不再是婚姻誓約、拉拉隊和合同了。即使是爲了教育的緣故私下做這些事情,它們仍然錯失了本身的意義。主餐是一個家庭共同參與的盛宴。

不僅如此,這也是基督王國的公民才能參與的公民宴席。主餐是一個基督授權的聖禮,耶穌的意思是讓主餐能夠促成地上教會裡的彼此負責。主餐從世界中分別出地上的教會,並宣告誰是教會。所以回顧舊約,你怎樣知道神的百姓是誰?他們是如何被看見的?在族長時期是通過割禮;在以色列王國,是通過守安息日以及最終住在那塊土地上。那麼現在,你如何分別出一個沒有土地的王國呢?你如何在耶穌基督沒有土地之王國的公民中檢查護照呢?你如何使新約中不可見的百姓可見呢?回答是:通過洗禮和主餐。洗禮就好像新約開始的「婚姻誓言」,而主餐是你「誓言重申」的標誌(請參考Jamieson所著的《公開化》一書)。這就是爲什麼耶穌授權地方教會奉他的名,無論是兩個或是三個或是三千個人聚集都要執掌天國鑰匙的關鍵。教會共同的聚集爲的是作爲國度的子民彼此激勵,而不只是隨便什麼基督徒湊在一起而已。

歸根結底:今天的基督徒傾向於把聖餐當作是他們自己和耶穌之間的一種私人的神祕關係,或者至少是作爲一種自我表達的方式,就像在婚禮上使用主餐時他們是想表達說「我們要說我們是基督徒」。自我表達信仰是一件好事,讓我們保留這一觀念,但現在也讓我們爲它加上教會集體的概念:「我們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因爲我們都分享一個麵包,」主餐是宣告許多成爲一,我們應當爲此讚美神。


親愛的九標誌,

你會考慮按立一個有非基督徒妻子的弟兄成爲教會長老嗎?我們假設這位弟兄符合所有聖經所提出的資格,但我不想因增加教會責任而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壓力。這樣的按立是不明智的嗎?

——來自俄勒岡州的查德


親愛的查德,

首先,從正式的回應而言,我不認爲聖經禁止你按立這樣的人成爲長老。但是從智慧的角度來講,我想你需要非常謹慎,甚至可能需要說不,爲著造成不必要的壓力的緣故和其他理由。

正式地來說,聖經要求長老是有一個妻子的男人,並管理好他的家庭。這也需要他的孩子是相信和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服約束的」(提多書1:6),我的理解是孩子們要忠心和順從。當然,同樣的要求也應當應用在他不信主的妻子身上。她不僅不應該積極地反對侍奉或阻礙款待,你還會希望她是一個「好妻子」,並期盼他們有「好的婚姻」,正如你希望那些孩子是某種程度的「好孩子」一樣——即便他們還不是基督徒。

謹慎來講,我還是不情願按立這樣的長老,因爲我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是,他們的婚姻應當是教會中急於結婚單身之人的榜樣。我不想他們有這樣的感受「嘿,和非基督徒結合的婚姻沒有那麼糟糕。看看長老鮑伯婚姻不是還不錯嗎?既然他們有個好的婚姻,爲什麼我不能和這個非常好的非基督徒結婚呢?「顯然,他們沒能成爲婚姻的好榜樣!所以,是的,你還要擔心在他們身上造成不必要的壓力,以免阻礙她去相信福音,你要謹慎考慮長老形成怎樣的榜樣。

最後,我可以想像一種情況下,我會同意有非基督徒妻子的男人可以成爲長老,例如一個年輕男子在阿富汗穆斯林村成爲基督徒,十幾個別的人也接受了信仰,一些人是通過他的事奉而信的;他們想讓他成爲兩個長老之一。但即便如此,我想你需要緩慢地推進。


親愛的九標誌,

我是一位浸信會牧師,我們宗派的做法是隻接受那些因信受浸的人成爲成員。我們區域有很多人是在門諾派教會成長起來的,並作爲信徒接受另一種洗禮的方式(澆水或點水)。現在其中有些人參加我們的教會想成爲成員,但他們的良心被爲了加入教會必須「重受」浸禮的做法所困擾。

雖然我相信浸禮是合乎聖經的,我們應當只教導和實踐浸禮,我認爲我們應該接受這些人成爲會員,而不需要他們重新受洗禮。不這樣做似乎是不妥的,因爲它不僅最大限度地削弱成爲教會成員的重要性(其中很多人是功能性成員,參加了我們的教會多年),它也破壞了我們在基督裡的合一。在我看來,重洗是過分地注重了洗禮方式和太少注重了洗禮的意義。

不過,我覺得要爲我的觀點做一個合乎聖經的辯護很有挑戰性。你有什麼想法呢?

——來自加拿大溫尼伯的約拿單


親愛的約拿單,

讓我們先把個人的信念放下。但我會爲作這一辯護提供一些術語上的解釋。你要問的問題是,洗禮的方式(浸水、點水或是灑水)是洗禮本質的一部分嗎?是什麼使之成爲真正的洗禮?如果洗禮的方式是洗禮本質的一部分,那麼好吧,你必須給點水或是灑水的人施浸,即便他們信主很久也要這樣做,因爲他們還沒有受洗。

比如說,我的教會將如何對待一個自稱嬰兒時「受洗」的人?我們相信受洗者應當是信徒,受洗者的信心是洗禮本質的一部分。受洗者是否相信表明洗禮是真的而非虛假的。所以我們不是給他們「重洗」,我們是說,「你從來就沒有受過洗,所以我們因著順服聖經而給你施洗。」

但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不僅僅考慮真洗禮還是假洗禮的問題,我們也區分合規的洗禮和不合規的洗禮。骨折的腳踝仍然是腳踝。所以我們認爲洗禮方式不是洗禮本質的一部分,而一個人是否信而受洗才是洗禮本質的一部分,洗禮方式只是洗禮執行的細則。換句話說,我們認爲點水禮是真洗禮,它只是以一個不合規的方式執行了而已,點水或者灑水不是根據聖經定規的方式施洗,聖經的定規是浸洗,這就是爲什麼你只能給人浸洗。按這個思路,作爲教牧你可以讓步、接受不合規的洗禮,因爲它仍然是一個真洗禮。我有否講明白嗎?

關鍵是,你需要決定洗禮形式使洗禮變得「虛假」,還是只是「不規範」,更廣泛地說,洗禮中什麼是必不可少的?「洗禮」這個詞彙的來源是Baptizo,意思「浸入水中」,但又並不只是浸泡。它也可以被翻譯爲「洗」。另外,有些人認爲早期的信徒更多地是把洗禮理解爲澆灑(見使徒遺訓)。由於用法最終決定詞意,所以早期教會對該詞的用法允許更靈活的應用,而不是僅僅理解爲浸入水中。然而,也有其他人堅持該詞僅僅是浸入水中的意思(例如,J. L. Dagg所著的《教會治理手冊》)。

正如我所說,這些是對話涉及的一些術語,最終我要留給你來決定,求神照他的話賜你智慧!


譯:劉明建;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9—Lord’s Supper in Small Groups; Elder Disqualified by Unbelieving Wife; Immersion Necessary for Baptism?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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