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評論了肖恩·德馬斯的著作《救贖之歌》,梳理作者從《出埃及記》15 章「摩西之歌」中提煉出的十一條關於會眾歌唱的原則。書中指出,神子民的歌唱既是對救贖的回應,也是共同敬拜的重要表達,應當以真理爲內容、以神爲中心,並在教會歷史與救贖歷史中扎根。
一些傳統把舊的聖約劃分爲道德、民事和禮儀三類,聲稱所謂的道德法規仍有效力。這樣分類律法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作爲聖約,沒有任何律法是有效的。耶穌已經成全了全部律法,即道德、民事和禮儀法規。但是作爲道德和智慧的實際指導,所有律法在塑造基督徒生命方面仍然有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