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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多年前,浸信會牧師約翰·達格(John Dagg)寫道:「當紀律離開教會時,基督也隨之離開。」達格意識到,忽視紀律會削弱教會見證的可信度。在那些認信基督之名的人中,當不悔改之罪蔓延時,教會就會開始扭曲福音及其見證。
因此,聖經呼召教會實行紀律(例如:太 18:15-17;林前 5)。紀律保護了他們福音見證的完整性和成員的純潔性。
然而,教會實行紀律充滿了挑戰。它需要投入大量的教牧時間和精力,過程可能是困難、混亂、令人沮喪的,而且可能造成分裂。爲這個緣故,教會可能傾向於迴避實行紀律。
但實行教會紀律不是可有可無的。爲什麼呢?首先,因爲這是聖經的命令。但本文中我想重點談另一個原因。我們實行教會紀律,是因爲聖經中的成聖教義必然帶來教會紀律。
事實上,教會紀律是神所賜的一種途徑,使祂的百姓在聖潔上成長。它尋求的是罪人的益處、教會被建造和上帝的榮耀。理解成聖教義如何支持教會紀律,可以激勵我們更忠心地實行這一蒙恩途徑。
成聖是神的工作,包括由神的道和聖靈成就的內在改變。神通過先知以西結應許說,祂要賜給祂的百姓新心,使他們成聖:「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 36:26-27)
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這個先知性的期盼。當我們相信耶穌時,祂的靈就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有能力過全新的生活。「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 8:3-4)合乎聖經的歸信是藉著福音的能力使我們裡外更新。
因此,稱義和成聖雖然不同,卻不可分割。二者都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結果。祂不僅把我們從罪孽中拯救出來,也把我們從罪的權勢和玷污中拯救出來。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0 中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爲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因爲耶穌將罪人翻轉成爲聖徒,我們可以期待神的新約子民在不斷被聖靈更新的過程中成爲聖潔。在基督裡,我們已經出黑暗入光明、出死入生了。福音帶來了因信心而生的順服。那召我們的天父既是聖潔,我們也要聖潔(參彼前 1:15)。
因此,教會是聖潔的百姓,藉著基督所灑的血和聖靈的更新而得救贖,並被分別爲聖歸給神。作爲信徒,神期盼我們行在聖潔中,與我們所蒙的恩召相稱。我們的生活方式應當以悔改和相信爲特徵,因爲我們已經被神分別爲聖。
所有這些都爲教會紀律提供了基礎。
教會實行紀律是因爲神的子民在基督裡的所是。這就是爲什麼保羅勸哥林多教會說:「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爲新團;因爲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 5:7)通過把那些持續不悔改罪的人趕出教會,確保那些基督名下的人也能夠反映祂聖潔的品格。紀律保護了基督教會分別爲聖的本質。
神使人成聖的工作並不妨礙我們追求聖潔的責任。事實上,由於我們在基督裡新的本性,我們可以在成聖上長進。神學家們說,成聖既是地位上的又是漸進性的,以此來總結這些事實。後者是由前者產生的。成聖是神實現祂對我們的計劃的一種方式:使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但因爲我們還沒有達到,我們要在基督的樣式中成長,直到我們救恩得著成全。
教會紀律與其他蒙恩途徑(如話語事奉、聖禮、聖徒團契,以及禱告)一道,是爲我們成聖而存在的。它的目標就是我們的聖潔。這意味著教會應該以引導犯罪的人悔改和恢復爲目標實行紀律。抓住成聖的目標,可以使我們在充滿挑戰的牧養環境中,專注於基督和基督的形像。它還能保護我們的心不致變得剛硬或對犯罪的人缺乏愛心,並持之以恆地尋求他/她的永恆益處。
在《馬太福音》18 章中,耶穌說處理他人之罪的目的是「得著我們的弟兄」(15 節)——也就是說,要贏回這個人,使他歸向基督。同樣,保羅命令哥林多人把那個不悔改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正確理解下的教會紀律與愛並不矛盾。事實上,它是出於愛,因爲它的目標是悔改和恢復。
成聖的漸進性也提醒我們,在實行教會紀律時要有忍耐的心。值得注意的是,在耶穌就教會紀律教導祂的門徒之後,祂強調了饒恕之心的重要性(參太 18:21-22)。在永恆的這一邊(即今生),我們將繼續與罪爭戰。成聖是持續一生的過程,並且通常是緩慢而艱難的。
所以,我們即使想要避免教會中面對罪時自高自大的態度,也應該提防嚴苛和無忍耐之心的陷阱。正如我們的天父忍耐我們一樣,讓我們以智慧和溫柔來實行紀律,免得已有悔罪之心的弟兄或姐妹「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林後 2: 7)。正如保羅提醒我們的,「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 6:1-2)
我們尋求真正的悔改,而不是無罪的完全。後者必須等到耶穌再來時才能成就。
實行教會紀律不容易,但我們可以憑信心堅持下去,因爲知道我們的新郎會使祂的新娘成聖。祂一定會把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 5:27)
這便是我們的盼望:我們的主認識並愛祂自己的人。我們可以相信祂會在我們裡面並透過我們工作,爲成就我們的益處和祂的榮耀。與此同時,當我們實行教會紀律時,我們要定睛仰望爲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會確保祂的羊最終一隻也不失落。因此,我們的職責只是在我們的大牧人手下作忠心的小牧人。
我們可以確信,當我們的教會聆聽並仰望我們的主時,我們將變得更像祂。「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 3:18)
譯/校:無聲宏揚。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How the Doctrine of Sanctification Propels the Practice of Church Discip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