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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注:本文改編自我在 2023 年美南浸信會年會(新奧爾良)的九標誌分會場上發表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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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教會開始區分「長老」和「牧師」這兩種職分。
這樣做的原因之一,是爲了在互補論教會中爲女牧師創造空間。這些教會自認爲要遵守《提摩太前書》2:12的命令,禁止女性在教會中擁有高於男性的權柄。然而,他們選擇了區分「長老」和「牧師」而爲女性擔任牧師創造條件,基於這一區分,他們認爲「長老」是一種有權柄的職分,而「牧師」是一種屬靈恩賜。這樣,姊妹可以在不擔任長老的同時擔任「牧師」。
目前主張「牧師是一個恩賜」立場的人包括知名作者華理克(Rick Warren)、牧師山姆‧史東(Sam Storms)和已故聖經學者哈羅德·霍納(Harold Hoehner)。他們的論點主要基於《以弗所書》第 4 章,其中提到基督賜下各樣恩賜,保羅隨後說出這些恩賜的名稱:「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11 節)。
霍納說,請注意,保羅並沒有像在《提摩太前書》3 章和《提多書》1 章中論及長老或監督那樣,給這些恩賜附加一系列品格要求。他說,長老或監督是一個有權柄的職分,而《以弗所書》4 章中提到的恩賜只是恩賜,而不是職分。
霍納和其他人堅持區分職分和恩賜,而不認同長老既是職分又是恩賜,這到底是爲什麼,我們並不清楚。大多數基督徒對這段經文的「自然」解讀並不像他們所理解那樣。並不是每段經文都需要說得面面俱到,難道不能在一封書信中強調權柄和品格要求,而在另一封書信中強調這些人是恩賜嗎?難道保羅每提到一個職分,就必須再重複一次品格要求嗎?這樣的話,《以弗所書》4 章就應該這樣寫:「他又賜下牧師和教師(提醒你們,他們要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不可醉酒)來裝備聖徒。」
此外,霍納的邏輯暗示長老不是教會的恩賜。這意味著他們的職分並非來自耶穌,而是自己靠本事掙來的。畢竟,如果保羅的確沒有用「恩賜」這個詞來描述長老,你不能強行說,「當然,長老也是一個恩賜。」如果你認爲牧師不等於長老,而牧師是個恩賜、長老是個職分,你就沒有理由硬要說長老也是恩賜——你不能兩邊都討好。所以,一句話:根據這個理由,長老不是恩賜。
對於把長老和牧師分開來看待這一觀念,我還有七個批評:
第一,說「牧師」是恩賜而不是職分,以此來爲一個職分辯護,我認爲這種說法是虛僞的。
「虛僞」(disingenuous)這個詞通常指一個人的動機。它描述的是一個意圖誤導他人的人。我無意指控主張者的動機,我相信那些提出論點的人是真誠的。
但我確實想幫助他們和其他人看到,這個論點本身肯定了它所否認的東西。它否認聖經所說的「牧師」是指一種職分。然後它又肯定姊妹可以擔任牧師一職。
例如,一位作者論辯說:「我爲某人提供了輔導並不意味著我是一名有執照的輔導員。功能和職分並不總是相同的。」當然,這是事實。我也會很喜樂地這樣說:「我的妻子在她的姊妹小組中做了非常出色的工作。藉著幾次艱難的對話,她給那個小組中的姊妹帶去了牧養。」當我這樣使用「牧養」(pastor)這個詞時,沒有人會認爲我是在說她一份有「牧師」頭銜的工作。通過身邊的幾個類似例子,作者總結道:「職分和功能確實是分開的。」
很好,到目前爲止我們能達成一致。
然而,請注意這位作者——以及所有爲區分職分和功能而辯護的人——接下來的觀點。他認爲聖經並沒有規定只有男人「才能被稱爲或擁有牧師的頭銜」。
等等,所以我們談論的是有頭銜的職分而不僅僅是功能?
讓我們把話說清楚:一旦我們賦予某個功能頭銜,我們就創造了一個職分——一個擁有特殊職責、機會,還有權柄的正式職分。在字典中查找「職分」(office),或者在神學討論中查找"職分"的定義,你都能找到這種定義。
現在,我們可以把辦公室門上的銘牌、教會網站員工頁面上的照片和教會人力資源預算上的項目放在一起,所有這些都是我們進行整個對話的初衷。
換句話說,那些主張者區分恩賜和職分的目的是爲了從恩賜中創造出一個職分來。這就是爲什麼我說整個過程在某種程度上是虛僞的,即使是出於好意。《聖經》中並沒有經文明確指出還有第三個職分(長老或執事之外的職分),也沒有列出其任職資格,更沒有描述這些任職者的工作職責。「不是長老的牧師」這種職分是我們憑空捏造出來的。
第二,「牧養」就是行使監督或權柄。
假設有人爭辯說:「好吧,就算我們設立了第三個職分。但我還是要說它與監督或長老的職分不同。我們稱之爲『牧人』,牧人牧養,但牧人不進行監督。他們不行使權柄。」
我們都同意牧人是做牧養的人,但牧養意味著什麼呢?
牧養就意味著監督。讓我們從一個真正的牧羊人形像開始吧。牧羊人的工作不僅僅是鼓勵羊群或與羊群在一起,這份工作存在的目的是爲了監督羊群。你會怎麼對待一個不監督羊群的牧羊人?顯然他是一個非常糟糕的牧羊人,你需要解僱他,因爲他沒有做工作要求他做的事情。
此外,讓我們查閱整本《聖經》,看看「牧人」是做什麼的。答案很簡單,牧人需要監督他人,就像彼得形容來到耶穌面前是「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前 2:25)。聖經稱呼摩西爲牧人,因爲他在曠野看守上帝的羊群。大衛被視爲君王式牧人,因爲他指向了真正的牧人——耶穌基督。先知稱上帝爲牧人,然後應許說,從伯利恆「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太 2:6)。你聽懂了嗎?牧人必須監督。
監督是牧人的功能。
耶穌作爲好牧人來到世上,祂的羊知道並聽到祂的聲音,然後跟隨祂。天父賜給祂的羊,祂一隻也不丟棄。
然後,彼得把長老的工作與耶穌的牧人工作聯繫起來:「我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 5:1-4)
最後,聖經以牧人/羔羊坐在上帝寶座上的畫面(啓 7:17)達到整本聖經的高潮。
簡而言之,將牧人(牧養)與監督或權柄分開的想法違背了《聖經》的敘事,更不用說和這個隱喻本身不符,這種區分是不符合常理的。
第三,聖經明確地將長老的職分與牧養和監督的工作聯繫在一起,但沒有給牧師其他的工作描述。
關於這一點,首先有一個關鍵的附帶說明:無論你用「牧人」「牧者」還是「牧師」,無論是作爲名詞還是作爲動詞,在希臘文中都是同一個詞(poimen-名詞;poimaino-動詞)。所以用英文或者中文換字眼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文字遊戲而已。因此:
彼得勸勉「長老」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作群羊的榜樣。」(彼前 5:1-3)
同樣,保羅告訴以弗所的「長老」要「當爲自己謹慎,也爲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因爲「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徒 20:18、28)。
那麼,聖經中長老都做些什麼呢?他們都在忙些啥?釋經學上的聯繫是明確而緊密的:長老是牧人,長老監督羊群。這就是聖經中的工作描述。因此,長期以來,基督徒將「長老」「監督」和「牧師」這三個詞交換使用。
然而,如果「牧師」是一個獨立於長老的職分,我們就會期望找到一些經文來講述牧師所做又與長老不同的工作。問題是,這樣的經文不存在。聖經並沒有爲我們提供一套關於長老的經文和另一套關於牧師的經文。相反,我們有關於長老的經文,這些經文說長老就是牧人,就是這麼簡單。
《以弗所書》4 章說牧師是一個「成全聖徒」的恩賜,這又怎麼解釋呢?這段經文只是對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共同所做的事情做了一個總體性總結,即成全聖徒。沒有具體提到牧師。
總而言之:我們有明確將長老與牧人聯繫在一起的經文,但沒有將牧人與其他任何事情聯繫在一起的經文。事實上,我們可以坦率地說,區分牧師和長老爲兩個職分缺乏任何明確的經文依據。這純粹是一種假設。此外……
第四,新約聖經中只有兩個教會職分(長老、執事),而不是三個(長老、牧師、執事)。
今天,基督教世界有許多工作頭銜,這讓我們很容易迷失方向:主任牧師、執行牧師、兒童事工牧師、兒童事工主任、聖樂牧師、聖樂事工主任、敬拜部主管、領會、行政主管、主日學行政主管、祕書、行政助理、事工助理、教牧助理……這樣的名單還可以繼續列下去。
教會被捲入這場對話的部分原因是實用主義。我們的實用主義導致了放鬆以符合聖經的方式思考教會。
誠然,這些不同的稱謂可能會達到很好的組織架構目的,我不是說這些都不好。但是,要當心商業企業思維很容易決定教會的形態。即便我們使用許多頭銜,我們也需要擰緊聖經的螺絲。怎麼做呢?首先,我們要承認《聖經》教導只設立兩個教會職分。保羅在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確認了這一點:「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腓 1:1)
其次,無論我們選擇什麼樣的頭銜,我們都必須確保所有的頭銜都是從兩個桶中抽出來的:一個是「長老」桶,另一個是「執事」桶。教導和行使權力的人是牧師/長老/監督,協助長老工作、照顧教會實際需要的人是執事。這意味著......
第五,教會的每一個職位都應該與長老或執事的資格掛鉤。
認識到教會中的每一個職位都來自這兩個桶中的一個,有助於保護教會的完整性和見證,因爲它將每一項工作都與兩份品格資格清單中的一份聯繫起來。
例如,保羅說執事不能一口兩舌。你不會希望你的教會祕書是個一口兩舌的人。我並不是說你需要稱教會祕書爲執事,但你確實想把她的工作與執事的資格聯繫起來。繼續閱讀《提摩太前書》3 章中的這些資格,你是否看到你樂意讓教會祕書具有這些資格?
這又回到我們在第二點中開始的關於牧人的聖經神學。以色列的壞牧人(國王和祭司)因他們的壞品格和不敬虔而受到控告。耶和華通過以西結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結 34:2)耶利米說:「牧人使他們走差路,使他們轉到山上。」(耶 50:6)因此,上帝應許以色列「我也必將合我心的牧者賜給你們。他們必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你們。」(耶 3:15)而且上帝不僅應許了一個牧人,還應許了許多牧人:「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少一個。」(耶 23:4)
今天的牧人是誰?你教會的牧師或長老。
鑑於這些預言的控訴,神把長老或牧師的職分與品格聯繫在一起也就不足爲奇了。那麼,霍納和其他人到底爲什麼要把牧師的工作、職分、恩賜、角色或任何稱之爲牧師的東西從《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所列的資格中剝離出來呢?
第六,選擇能強化聖經分工的稱謂,不要模糊或混淆它們,尤其要注意這些稱謂中的名詞。
也許澄清教會中誰做什麼工作的最簡單方法就是在長老或牧師的稱謂上少一些靈活性,而在執事的稱謂上多一些靈活性。
把牧師或長老的頭銜,連同你可能放在其前面的任何形容詞(助理、副等),留給那些有長老資格的人。換句話說,不要稱還不是長老的人爲「青少年牧師」。
如果清楚了誰是牧師或長老,如果清楚了其他的工作都是執事性的,那麼教會就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靈活地爲後面的角色命名。
最後,要小心「牧人/牧者/傳道」這類稱謂,此類稱謂含糊不清,而且歷來被用來模糊長老和其他人之間的界限。
第七,肯定姊妹在教會中必要和不可或缺的工作,因爲她們也是祭司。
女性對教會宣教使命的貢獻不僅僅是重要的,甚至是至關重要的。正如我在這裡詳細論證的那樣,姊妹對教會的使命和事工是「必要和不可或缺的」。
這是因爲女性也是領受了大使命的新約祭司。歸根結底,雖然長老是教會的恩賜,但基督本身就是賜給每一位新約祭司——即每一位基督徒——的恩賜。因此,我們不應該把牧師捧得比每一個因信接受基督的男人或女人更有價值或對教會更有終極意義。
這種活躍的會眾制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看到男人和女人同樣必要且不可或缺的工作。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Pastor: Office or G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