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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侍奉的牧師要做的事太多,除了一週接一週認真預備新鮮的講道和查經,抽許多小時時間進行輔導,爲培養良好關係進行牧養,認真和耗費心思(也耗費時間!)傳福音,以身作則訓練下一代人接班,還有行政和督理不斷的要求,更不用提養育自己靈魂的工作,還有日常眾多的家庭優先要務,包括照顧年老的父母和寶貝的孫子孫女,一位患病的配偶(或者這些責任任何的排列組合),而一些人要面對與年齡增長成反比的精力衰退。
那麼,我爲什麼還要安排寶貴的時間閱讀宗教改革方面的作品呢?人通常認爲,那是差不多500年前發起的一場運動。沒錯,改教家們生活在一個快速變革的年代,但他們當中有多少人要認真思考後現代認識論、變性運動和新的(不)寬容這些問題呢?如果我們要向前人學習,選擇更接近我們年代的人向他們學習,這豈不是有智慧嗎?不一定。
根據定義,牧師的工作和全科醫生很像。他在諸如通離婚和再婚、宣教歷史、文化評論或教會歷史的特定時期等方面不是專家。但是,大多數牧師必須在所有這些領域有足夠的入門知識,以便可以勸戒他周圍的人將神的話語應用在這些領域。而這意味著他有義務每年拿出一部分時間來擴展自己的閱讀領域。其中一個領域是歷史神學。精挑細選的歷史文獻使我們接觸到不同的時代和文化,擴大我們的視野,並使我們能夠看到其他時代和地方的基督徒是如何思考聖經所說的內容以及如何將福音應用於生活的所有層面。要不斷閱讀。
第二,更具體來說,越瞭解歷史神學,就越能成就奇妙的事,摧毀這種認爲有洞見和嚴謹的解經始於十九或二十世紀的幻覺。500年前,或1500年前所寫的一切,並不都全然令人欽佩,值得再讀,就如今天所寫的一切,並不都全然令人欽佩,值得再讀一樣。但這樣的閱讀歷史是唯一有效的解藥,對抗某一家神學院的這種可悲態度(爲保護有罪方,姑且不揭露學院名),它長久以來論證說,它的學生只需要學習好的解經和負責任的釋經:他們不需要學習其他人的看法,因爲他們掌握瞭解經和釋經,就能動手開工,完全靠自己形成忠於聖經的神學。以爲釋經和解經是中性,價值中立的學科,這是何等幼稚的想法!現實就是,如果我們要在豐富、細微差別、洞察力、自我糾正和忠於福音方面有長進,就需要聆聽其他既是我們自己的年代,也是過往的牧師-神學家說過的話。
但是爲什麼要特別聚焦宗教改革?雖然宗教改革是由贖罪券的問題引發,但關於贖罪券的辯論很快就直接或間接引發更深的探究爭辯,關乎啓示的權威和所在(我們是否應當抓住一種在表面上看是交給教會的、同時認信聖經與傳統的認識積累,還是唯獨聖經?)、煉獄、赦罪的權柄、功德庫、教會的性質和所在、神甫/長老的權威、聖禮的性質和作用、聖徒、稱義、成聖、新生的性質、罪奴役人的權勢,還有更多更多。
在今天的神學研究當中,這一切仍是中心問題。就連與從前贖罪券相關的大赦這問題仍然重要:教皇本篤十六世和教皇方濟各都已經向人發出在某種處境之下絕對的特別大赦(雖然比臺徹爾採納的架構更謹慎)。而且,查考宗教改革特別有益,有助回應某些人的主張,他們認爲,保存在最早期普世教會信條當中的所謂「偉大傳統」,一成不變足以成爲普世教會合一的基礎,彷彿在第四世紀之後,人就再也沒有發明出其他異端。在這方面,研究宗教改革,有助於形成一點點的歷史現實主義。
除了源自於唯獨聖經的宗教改革釋經特色,改教家們還努力形成一種嚴謹的釋經,排除了中世紀形成的那讓人捉摸不透的四重釋經法。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過分單純按字面意思解經,不能欣賞不同的文學體裁,微妙的比喻,以及其他充滿象徵的修辭法;而是意味著他們努力讓聖經照其本身說話,不容許把外在的方法強加在經文之上,成爲經文以外的座標,以此擔保得出「正確」答案。這部分是與他們對聖經明晰性(claritas Scripturae)的理解聯繫在一起的。
羅馬天主教的靈命理論,通常把普通的天主教徒生活,和真正深入委身的天主教徒的屬靈生活區分開來。這幾乎可以說是「高等生活」神學的天主教版本。據說這帶來與神奧祕的聯繫,特徵是有異乎尋常的靈命實踐和操練。我已通讀了例如諾里奇的茱莉安(Julian of Norwich)這樣的人的作品,發現當中有大量的主觀神祕主義,實際上並不是扎根於聖經或福音。對我的生活而言,我無法想像彼得或保羅推薦進入修道院過隱世生活,以此獲得更強的靈命;當某些苦修主義的做法成爲靈命方面規範的進路,卻得不到使徒教訓的支持,這樣的事情總是有危險。
我們這一代人厭倦了僅僅從頭腦方面來看基督教信仰,就被後教父時期和中世紀的靈修模式吸引。那麼掉頭來讀改教家們讓人熱心的著作,重新發現牢牢扎根在聖經之上對神和神的義的追求,這就何等讓人如釋重負。這就是馬丁路德給他理髮師的信仍然是經典的原因:他充滿對一般基督徒敬虔的福音應用,樹立起一種並非專供選民精英,而是給在基督裡所有弟兄姊妹的靈命觀念。類似的情況,就是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三開篇的幾章,提供了更深邃的反思,論述真靈命,遠超當代許多長篇得多的作品。
對於認識現代西方歷史而言,宗教改革具有中心地位的重要意義。三場大型運動爲當代西方世界鋪設了舞台: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啓蒙運動。這三場運動每一樣都很複雜,學者不斷辯論它們眾多不同的方面。儘管如此,這三場運動是毫不客氣宣稱自己發揮著中樞作用,對此人不能輕易發出挑戰。
我們可以從宗教改革學到一些教訓,認識在復興和改革運動當中上帝的主權。畢竟,還有其他改教家和改革運動,一開始看起來前途無量,但大大熄火消停。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約1320–1384)是一位神學家、哲學家、神職人員、教會改革家和聖經譯者,他所做的工作是宗教改革的前奏,但人不能說他的工作促成了宗教改革。約翰·胡斯(Jan Hus,1369–1415)是一位捷克神父、改教家、學者,布拉格查理大學校長,以及那常常稱爲「胡斯運動」的改革運動的建築師,當然,他殉道了,他的運動在波希米亞很重要,但在歐洲影響甚微,僅僅具有一種先導地位。
爲什麼馬丁路德、加文和慈運理能活下來,有足夠長的壽命,指揮一場聲勢浩大的宗教改革運動,而聖經譯者威廉·丁道爾(William Tyndale (1494–1536)卻遭殺害?事後看歷史,讓人看到許多原因,爲什麼一個人活下來,另一個卻死去,爲什麼這場改革運動失敗,另一場卻點燃起不可撲滅的烈火。歷史方面的細節值得考慮,但信心的眼睛要看到真正改革當中神的手,提醒我們爲著祂已成就的事獻上讚美,爲著我們仍然祈求祂做的事獻上懇求。
宗教改革作爲一場運動,它的突出之處在於努力把解釋聖經書卷與我們今天所說的系統神學綜合在一起。並非所有改教家都用一樣的方式做這工作。一些人的做法,看起來是解釋聖經經文,但實際上傾向從一個基本字詞短語跳到下一個基本字詞短語,在每一點上停下來,對不同的「主題」開展神學闡述。
其他人,例如布塞爾(Bucer),更緊貼聖經經文,但在這過程當中也對「主題」進行闡述,這讓他的聖經註釋變得超長和超深入。加爾文在他的聖經註釋中努力追求他所說的「清晰簡單」,在很大方面把他的系統神學闡述留給後來篇幅變得越來越長、成爲四卷的《基督教要義》。確實,加爾文的聖經註釋如此「只是梗概」,以至於批判他在當中沒有包括足夠多神學的學者並非少數。
但無論所有這些改教家在進行恰當的整合工作時是成功還是失敗,他們的驚人之處在於他們解釋聖經時,同時嘗試進行認真的神學研究。與之形成對比的是,今天是優秀解經家的系統神學家寥寥無幾,而對系統神學表現出極大興趣的解經家也是寥寥無幾。一些例外只是更證明其規律而已。
改教家們也查考他們自己是在什麼時代。他們在依靠聖經「規範性的規範」的同時,也真正明白他們自己的時代和所處的地方存在著什麼隱藏問題。一些同樣的問題今天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一點上我們要向宗教改革學習的,並不僅僅是他們專注的一系列主題,而是要認識我們自己所處的時代,學習如何使用聖經真理與我們的時代打交道,這實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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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梁曙東;校:CCL。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Should Pastors Today Care about the Re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