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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我們需要開成員大會?

這是我其中一個孩子在進入青春期時問我的問題。這個提問促使我們安排了一次特別的「咖啡約會」(她喝的是熱巧克力),並一同打開聖經,談論爲什麼我們的教會每月召開兩次成員大會。作爲牧師的孩子,她旁聽過一次又一次會議,最終得出結論:這些會議不過是在浪費她的時間。於是,我需要向她說明,成員大會不僅根據聖經很必要,在屬靈上也具有重要意義。

我猜想,當你想到成員大會時,「屬靈重要性」和「聖經必要性」這些詞未必會立刻浮現在腦海中。但它們確實恰如其分。事實上,若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成員大會,必會讓我們的成員更珍視它們。

下面我將從聖經出發,提出幾個理由,說明成員大會爲何對教會的健康至關重要。

爲操練並重申彼此的委身

作爲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彼此立約,承諾要彼此勸勉,直到主再來(來 3:12–13)。每一個肢體都當爲全身的建立盡上本分,使我們不至於被各樣異教之風搖動,反而在基督裡達到穩固而成熟的生命(弗 4:12–16)。聖經中大量「彼此」的經文,呼召基督徒在聚集時彼此勸勉、教導,勉勵行善;呼召我們彼此代禱、彼此認罪;呼召我們彼此饒恕、彼此相愛。誠然,這樣的團契應當、也可以發生在任何常規的教會聚會中,但當我們以成員的身份聚集時,一同操練並重申這些承諾,所帶來的益處尤爲明顯。

歷史上,許多基督徒將這些彼此之間的委身明確寫入教會之約。我所在的教會在成員大會中會齊聲誦讀教會之約,作爲對彼此委身的共同提醒。成員大會正是進行這種提醒的絕佳時機。共同誦讀教會之約,不僅幫助我們再次確認彼此的委身,也爲大會中隨後討論的各項議程營造出恰當而屬靈的氛圍。

接納與除名教會成員

當彼得作爲真正的信徒,在基督裡作出真實的信仰告白時,耶穌告訴他說,祂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他:「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 16:19)。

在《馬太福音》後面的教導中,耶穌進一步吩咐門徒:若一位自稱信主的人在多次勸戒之後仍執意不悔改,就應當告訴那由真信徒組成的群體——也就是教會——使全體一同努力挽回這位偏離正道的認信者。若教會最終必須將這位不悔改的弟兄或姊妹視爲外邦人或稅吏(即非信徒),他們就當明白:「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 18:18)。

教會全體共同承擔著「捆綁與釋放」的責任。「捆綁」指的是除名;「釋放」則指接納那些真實承認耶穌是彌賽亞的人成爲教會成員。

那麼,教會應當在哪裡履行這一責任呢?顯然,必須是在眾人聚集的時候,正如耶穌和保羅都明確指出的(太 18:20;林前 5:4)。理論上,這些事情也可以在主日的公共聚會中處理,但將如此關鍵而嚴肅的責任放在僅限成員參與的成員大會中,更顯得合宜而審慎。

確認與罷免領袖

《使徒行傳》第六章常被視爲聖經中執事職分的起源。那麼,它是否也爲確認與罷免領袖提供了一個範式?當時,主要的會眾領袖召集成員大會,以處理設立新領袖的需要(徒 6:1–2)。會眾認可這一提議,並選立了領袖人選(6:3、5);隨後,主要領袖對會眾所選之人加以確認(6:6)。這一切都是在全體會眾爲此目的被召聚在一起時完成的(6:2)。若《使徒行傳》第六章是執事職分的雛形,那麼它同樣顯明:當教會選立(或罷免)領袖時,應當通過成員大會來完成。

聆聽並解決爭端

在我看來,《哥林多前書》6:1–11 是一段極少被實際運用的經文。經文假設教會成員之間存在衝突,這類糾紛雖可訴諸世俗法庭,卻應當「在聖徒面前」處理(6:1)。既然聖徒將來要參與對世界的末世審判,那麼在裁決現今事務上,爲何不能成爲一個足夠的「法庭」呢(6:2)?事實上,將教會內部的爭端交由公開的世俗場合解決,反而有損教會的見證。

過去幾代實行會眾制的教會曾認真地應用這段經文,但在今日卻鮮少如此。我承認,將這一原則應用於現代社會,確實需要謹慎考慮諸多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與限制。然而,從聖經的角度看,成員大會正是神所設立的一個場合,使基督徒可以在其中處理並解決彼此之間的紛爭。

裝備並激勵服事

《以弗所書》4:11–16 呼召牧師和教師(長老)以裝備會眾從事服事的工作爲優先。當每位成員都按著所領受的裝備各盡其職時,基督的身體就得以彼此建造。此外,《希伯來書》10:23–25 呼籲會眾一同宣認所信的真道,並刻意思考如何「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而這一切正是在「聚集」中發生的。成員大會正是落實這兩段經文教導的恰當場合。

在這樣的聚會中,牧者可以向會眾說明成員中一些特殊的需要,並教導教會如何牧養那些陷在罪中的弟兄姊妹;牧者也可以向會眾更新教會預算情況或場地設施的需要。許多重要且實用的信息,都更適合在成員大會中溝通。

禱告

《馬太福音》18:15–20 的核心,是會眾對持續犯罪之成員所負的牧養責任;同時,這段經文也提醒我們:當會眾聚集處理這些嚴肅議題時,禱告必須居於首位。在這裡,耶穌明確假定我們是在向父神祈求祂親自作工(18:19)。

因此,成員大會絕非單純的「事務會議」,不是一群利益相關者討論如何爲一個機構作出最優決策。成員大會乃是會眾履行神所賜責任的場合:接納新成員、除名不悔改的悖逆者、確認教會領袖、解決內部爭端,並彼此勉勵去愛神、行善事。

換言之,若要忠心,會眾就必須在聚會的每一個環節中,刻意在禱告裡尋求神。我們聚集不是爲成就自己的意願,而是爲順服祂的旨意。

無論過去或當下對成員大會有過多麼不愉快的經歷,成員大會仍然能夠、也應當成爲神的家在合一與愛中彼此建造的機會。這不僅是一個好的做法,更是教會不可或缺的實踐。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y Do We Need Members Meetings?

作者: Bret Capranica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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