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涉及教會紀律、成員軟弱或其他敏感問題時,長老究竟應當向會眾分享多少信息,常常令人進退兩難。我們邀請三位牧者對這一問題做出回答。他們從聖經出發,結合牧養實踐,提出清晰而平衡的原則,幫助長老在透明領導與謹慎託管之間作出智慧判斷,既保護群羊,又忠心履行教會託付的責任。
成員大會不僅是落實會眾制的關鍵實踐,更是新約教會在確認領袖、處理紛爭、彼此牧養、同心禱告中活出其身份的重要途徑。當教會明白自己是神的新約子民,成員大會就不再只是「必要之惡」,而是神賜給教會的寶貴恩典。
本文從「教會是神新約的子民」這一核心神學命題出發,系統論證了爲何新約教會必然要求實行會眾制。作者通過對新舊約之差異、信徒皆祭司的教義,以及地方教會在新約中的實際運作方式進行聖經—神學層面的分析,指出會眾制並非對屬靈領袖權柄的削弱,而是新約群體本質的自然體現。惟有堅持「長老帶領的會眾制」的教會治理模式,地方教會才能忠實反映新約的榮耀與秩序。
本文探討了教會應如何選立長老的問題。雖然聖經沒有給出具體操作方法,但這個問答指出應同時兼顧長老的監督責任與會眾的最終權柄。一個可行的做法是:由長老提名、會眾投票確認,從而既保持聖經的秩序,也保障教會的共同責任。
如果聖經把教會的權柄完全託付給長老,那麼「順服」的概念就很簡單:長老作決定,會眾順服這些決定。但當會眾本身擁有最終的權柄時,「順服長老」又該如何理解呢?
訓練一群會眾去承擔並活出神所託付給他們、涵蓋整個教會生活的責任沒有捷徑。而這正是長老存在的目的——「爲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 4:12)。這種訓練和裝備是漫長的、緩慢的,有時也令人沮喪。即便建立起來了,也仍然需要不斷努力來維持屬靈的活力。
忠心的長老對教會的健康與使命的成就至關重要,因爲他們的責任是支持並裝備成員。而教會成員,才是教會健康與使命的核心要素。是的,我們應當培養牧者,但我們也千萬不要忘記:在教會生活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尊榮「成員事工」。
作者指出了在儒家文化背景下教會所面臨的三個挑戰,並且以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建立一間會眾制教會爲案例,通過提供一些因地制宜的解決方案來回應上述挑戰。最後推導出這樣一個結論:會眾制不僅適用於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建立教會,而且有利於東亞教會的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