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要點:你相信的有關神和救恩的真理應該影響你對教會和事奉的觀點。救恩論影響教會論。我相信你至少大體上同意這點。問題是,我們很容易給自己貼上加爾文主義者的標籤,但是骨子裡仍然是奮興主義,這是第二個要點。加爾文主義的最大威脅不是阿民念主義,而是實用主義。
如果神是有主權的,那我爲什麼還要去分享福音呢?如果他在實行拯救,那何必又去傳福音呢?對我來說,使神的主權與我傳福音的責任彼此調和,並非易事。這是一場信仰危機,在三年的時間裡時起時伏。 聖經裡怎麼會教導說,神在拯救上擁有主權,同時我們還必須要傳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