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執事在教會中的功能類似於長老,他們之間的關係可能會被混淆。但我們可以通過再次思考他們在聖經中的不同責任來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應當是怎樣的。
- 長老要通過權威性的聖經教導和教會治理來牧養羊群(提前3:2;彼前5:2)。
- 執事要照顧教會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的需要,在教會中建立合一,並支持牧師和長老的工作。「執事」(deacon)一詞的意思是僕人,這個職分的根源似乎在於需要一群人照顧教會的物質需要。
- 換句話說,執事們做這些工作,以便長老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話語、禱告和監督治理的事工中(徒6:1-6,20)。這意味著:
- 長老和執事並不像立法機構的上議院和下議院那樣共同來管理教會。執事並不負責監督整個教會和它的靈性健康,這是長老們的職責。
- 執事通過執行長老們設立的願景來服事教會。他們可能被賦予對教會生活的某個特定領域進行行政管理的權利,但他們得到的授權是爲了遵循長老的一般性指示和指導。
- 最終,執事們蒙召像其他教會成員一樣順服長老的帶領(來13:7,17)。
編注:本問答部分改編自狄馬可(Mark Dever)所寫的《憑誰權柄》(By Whose Authority),38-39頁。